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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犯交代 7月6日,记者到高密市看守所采访时了解到,“5·22”特大抢劫案中的主犯杨某,今年30岁,却曾在铁窗内度过了十余年的青春时光。他犯案累累,成了高墙里的常客,这是他第四次入狱,以前因非法持枪、盗窃被判刑6年,2011年下半年刚刚释放。据杨某交代,自己从小就比较好胜,别人有的东西自己也想有,但因为家庭条件不好,很多物质上的东西得不到满足,就慢慢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我每次出狱后,看到本来家庭条件就不如人家,再出去以后差距就更大了,所以心里就着急,急于求成就走上了歪门邪道。”谈到犯罪的动机,杨某这样解释,“当时我有个高密朋友到淄博找我,跟我说那边有几个地方现金比较多,看能不能过去一块抢了。” 急于发财的杨某不放过任何来钱的机会,当听到嫌疑人刘某说起,受害人单先生手里有钱时,杨某心里的欲望又开始膨胀了。 为了实施这次抢劫,杨某真是把各种可能性都考虑到了。有了作案同伙,杨某又开始准备作案工具。“刀、铁棍、斧头、枪,枪是借的。还用风油精兑的稀料,当时想着给他泼到脸上以后刺激眼睛,他就不反抗了。”杨某说。 抢完受害人之后,杨某等人就把作案用的面包车烧毁了,开着事先准备好的凯越轿车连夜跑回了淄博,开始了逃亡生活。“不敢回家,都在外地躲着。反正挺害怕的,都不敢在家里睡觉。” 看守所内,杨某情绪非常低落,他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对家人充满了愧疚。杨某告诉记者:“我不想麻烦家人再给我花一分钱,请律师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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