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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出夏令营,工商帮忙讨回3000元 |
工商部门认为青州王女士与夏令营所签合同中有霸王条款,被认定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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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9日,青州市民王女士拿着一面写有“合同帮扶办实事 为民解忧好工商”的锦旗来到青州市工商局,感谢他们帮自己要回了3000元的夏令营培训费。 近日,王女士看到青州市利康心理培训中心打出的一则夏令营广告,感觉不错,想到女儿娇生惯养,就想给她找个锻炼的机会,于是她找到该机构工作人员对夏令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得知该机构有多年办营经验、师资力量一流、夏令营吃住都在星级酒店、有多名随队医生等信息后,王女士果断地为女儿报了为期20天的夏令营,交了3600元的学费,并签了协议。 可女儿进营第一天晚上就给王女士打电话,说住宿条件很差,还有老鼠。王女士想,孩子出去就是为了锻炼,于是安抚女儿坚持下来。可是第3天,女儿又打来电话说感冒了,在电话里哭得稀里哗啦,王女士还是叮嘱女儿要坚持。到了第4天,王女士一家得知女儿的病还没有好转,就把女儿接了回来,女儿病好后却坚决不再去夏令营了。为期20天的夏令营参加了不到4天,却交了全额的学费,王女士觉得有些憋屈,于是她再次来到该培训机构,找到负责人李某,提出退还部分学费的要求,但被李某拒绝。 后来,王女士在朋友建议下来到工商部门,青州市工商局市场合同科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初步认定当初王女士与该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中,有两项内容涉嫌属于霸王条款,当即立案调查。 执法人员向当事人李某明确指出,他在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有两个条款免除了他自己的责任,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排除了消费者的权利,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合同是违法的,李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并承诺退还王女士3000元的学费。工商部门同时依法给予李某警告,并相应作出了行政处罚。 (记者 侯江宏 庞志勇 通讯员 沈彦艳 刘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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