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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要跟户口逐步分离
2012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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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要跟户口逐步分离
◎国家发改委公布《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 ◎我国首次明确公民有权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
  新华社发



  我国首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专项规划19日正式对外公布。这份规划首次明确我国公民有权享受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及其标准,以及“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职责”。
  此外,在1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介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情况时表示,流动人口的义务教育要以流入地(接收地)为主予以提供,必须要保证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异地高考相关政策仍在研究。将来基本公共服务要跟户口、户籍地逐步分离。
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包括八个领域等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和发展时期内,由政府主导提供,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其范围为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八个领域以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胡祖才说,《规划》覆盖的八个方面的服务项目涵盖了一个人从出生到终老各个阶段生存与发展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是最基本的民生需求,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底线’,由政府负最终责任。”他说。
  以基本住房保障方面,《规划》承诺:“十二五”时期,政府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廉租房或租赁住房补贴;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租赁住房;为符合条件的棚户区居民实施住房改造;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提供补助。
  《规划》还以图表形式明确了“十二五”时期增加廉租住房不低于400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不低于150万户;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不低于1000万套;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不低于1000万户等等。全文3万字的《规划》还就基本公共教育等其他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支出责任、覆盖水平等明确了国家基本标准。
各地可在此基础上依情况提高标准
  胡祖才坦承,在编写《规划》之前,对基本公共服务到底包括什么内容并不是特别清楚。现在确定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国家基本标准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了可衡量的标准和抓手。
  世界银行中国局局长罗兰德高度评价中国出台的规划,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及标准有助于中国实现更加公平和包容性的增长,提高社会凝聚力。
  胡祖才表示,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是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的保障可能,同时也是考虑保障群众最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来统筹考虑而设定的。“《规划》明确的是国家基本标准。各地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拓展范围或提高标准。另外,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是动态调整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它的范围可以逐步扩大,标准也可以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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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高考政策仍在研究
  胡祖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19日公布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中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是统筹城乡、统筹区域、统筹不同人群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
  “这次对一些现在公共服务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农民工等流动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安排问题,在《规划》当中也有原则性和方向性的要求。”他说。
  他认为“异地高考已经超过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但教育部已经非常明确方向了。相关政策也正在研究。现在一些地方也在进行探索。总的来说,将来基本公共服务要跟户口、户籍地逐步分离。”
2015年,重点校大限至
  为逐步解决我国城乡和区域间基本公共教育不平衡的问题,《规划》提出,将实行县(市、区)域内城乡中小学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以及教师、校长交流制度,逐步取消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校和重点班。也就是说,到2015年,在全国屡遭诟病的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大限”将至。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重点,一是促进热点学校和薄弱学校的师资流动,二是促进城乡学校之间的师资流动。
  《规划》针对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实施一系列保障工程,如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等。 本报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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