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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东京7月20日电 日本政府20日公布了对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疏散区居民的土地和房屋等不动产,家具、电器等家庭财物以及营业和工资收入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标准。 根据赔偿方案,限制居住区居民的回家标准年限被设定为解除疏散指示后3年、即事故发生后4年,赔偿标准为事故前不动产价值的约50%;疏散指示解除准备区以2年为标准年限,约赔偿33%。赔偿款将一次性支付给居民。如果超过标准年限,赔偿额每年还会上浮16.6%,一旦从解除疏散指示到居民回家花费时间超过5年,居民就可获得全额赔偿。而对返回困难区居民的不动产,则从一开始就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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