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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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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民医保体系现已基本建立



  本报讯 记者从7月19日召开的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市全民医保体系已基本建立,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到2015年,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截止到目前,我市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9.9%,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合并参保率达到99.4%。新农合及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2008年的65元提高到240元。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34.8万元、18万元和30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93%、80%和90%以上。
  另外,全市107家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3185家纳入省市统一规划的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平均下降41.1%。2011年各级财政共拨付补助资金3.46亿元,保证了各项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
  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到2015年,将达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稳定在97%以上。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将成为医保工作的重点。除此之外,将制定出台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实施意见,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记者 曾庆建 通讯员 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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