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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本报8月2日A17版以《密封的“老白干”里泡着苍蝇》为题,报道了市民张先生等人就餐时,发现准备打开的第四瓶酒里泡着一只苍蝇一事。8月2日,记者联系了白酒生产厂家平原张华光明酒厂及商标所属企业河北衡水富顺祥酒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表示只愿承担388元餐费。 8月2日,记者与生产厂家平原张华光明酒厂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表示,厂家对此事道歉,但认为消费者提出的赔偿要求不合理,支持他们厂韩经理所提出的承担388元餐费的赔偿方案。 当被问及这种“老白干”酒与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衡水老白干”是否系同一品牌时,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平原张华光明酒厂只是代工企业,商标属于河北衡水富顺祥酒业有限公司。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河北衡水富顺祥酒业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表示,支持平原张华光明酒厂的解决方案。 (记者 周晓晴 见习记者 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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