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文娱新闻·综合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广而告之
 
标题导航
《看见》不收留 启明来《约会》
本山女儿欲闯娱乐圈 网友大呼接受不了
王九胜诉吴樾侵犯名誉“两猴王"对簿公堂
周迅息影半年闲着无事常发呆
2012年08月0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王九胜诉吴樾侵犯名誉“两猴王"对簿公堂



  本报综合消息 新版《西游记》电视剧在银屏上热播,却引发了两个孙悟空扮演者之间的纠纷。戏份较少的王九胜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将戏份较多的吴樾诉至法院,指责吴樾不应多次在接受访谈时将他称为替身,誓为自己的主演身份正名。7月31日这起名誉权纠纷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王九胜亲自出庭,称吴樾关于“替身”的言说,是对他的歪曲和诽谤。
  演员王九胜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穿蓝色T恤衫出现在法庭上。作为原告的王九胜,表情平静,但态度很坚决。他诉称,2009年9月他与新版《西游记》制片方签订了合同,该电视剧因拍摄进度需要,聘请了他与吴樾共同担任“孙悟空”的出演工作。虽然相对而言,吴樾出演孙悟空的戏份较多,他出演的戏份较少,但是其主演身份是毋庸置疑的。在新版《西游记》的宣传海报中,将他列为了主演,在该剧片尾的演员表里也注明了“孙悟空——王九胜(部分)”。但是吴樾却在接受媒体采访、录制娱乐节目等公开场合多次将其贬低为“替身”。王九胜要求吴樾公开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
  “演员和替身完全是两码事,”王九胜在法庭上说,“吴樾在视频上说我是他的替身,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想、这么做,这是对我的歪曲和诽谤。后来吴樾的粉丝在网上对我辱骂,我和我的家人气愤至极。我请求审判长给我一个公平的判决。”
  法庭当庭播放了吴樾接受采访的视频,吴樾对着镜头说:“……非常感谢孙悟空的替身,我的替身是最多的……打戏的小黄,文戏的九胜……我在这里也非常感谢他们。”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进行之中。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