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潍坊新闻·城事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争创全国文明城
 
标题导航
潍坊女孩加冕“啤酒女神”
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2012年08月0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申请
潍坊户籍大学生均可网上申请,时间截至9月20日



  8月6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我市生源地贷款网上申请已经开始。只要是潍坊户籍的大学生,无论是新生还是在校生均可在潍坊申办生源地贷款。网上申请后,还要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时间截至9月20日。
  据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生源地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此项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每名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最低不得低于1000元,最高不得高于6000元。
  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网址:https://sls.cdb.com.cn。学生网上申请后,还要到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现场受理审查,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
  首次申请的学生,需要提供网上填写并打印盖章(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无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由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再次申请贷款的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
  贷款学生就读期间,无需偿还本金和利息,但需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支付利息,每年12月20日为还息日。
  很多大学生在外地就读,毕业后也选择在外地就业,如何拿到贷款、如何还款呢?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发放、资金划转和本息回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完成。从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今年也一样。
  据了解,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具体流程为:借款学生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系统自动生成《贷款受理证明》(上附验证码);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打印《贷款受理证明》并加盖公章,交由借款学生携带至高校报到;高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贷款受理证明》,在系统中,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确认,电子合同回执单生效。各高校应于10月15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否则学生贷款申请将被拒绝。
◎相关新闻
到困难县艰苦行业就业
首次学费补偿开始申请

  8月6日,记者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毕业后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满3年的2009年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了。毕业生需在8月底前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
  目前,毕业后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满3年的2009年高校毕业生,可以申领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条件为就业单位所在县应属于我省经济欠发达县(潍坊为临朐、安丘),且就业单位为县以下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林)场、水电施工基地等艰苦行业。
  符合条件的2009年高校毕业生,可以向就业单位提交《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申请表》。就业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由毕业生本人于8月底前提交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补偿资金于次年一次性发放给学生本人。 本报记者 张蓓 实习生 马翀 本报通讯员 魏建欣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