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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维修基金,两年没见影 |
◎高新区杏苑小区几十家卧室阳台发霉,地下室渗水 ◎物业称系业委会没备案所致,市物业办称可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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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杏苑小区5号楼3单元一户居民家墙体严重发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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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市频频降雨,高新区杏苑小区的许多业主家地下室内渗入雨水,卧室、阳台的墙壁也渗水发霉。“房子渗水3年了,我们从2010年开始向物业反映,但两年来物业一直没申请到维修金!”8月14日,该小区多名业主致电本报反映此事。对此,小区物业解释称,原因在于业主委员会没备案。市建设局物业办表示,物业可根据业主、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及查勘结果,提出建议并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申请维修基金。
饱受房屋渗水之苦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高新区杏苑小区5号楼3单元,看到地下室西侧过道内地面上全是水迹。“业主们刚刚清扫过了,原先水还多。”该单元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 “我们家地下室的墙被泡坏了。”该单元业主孟女士说着打开了地下室的门。记者看到,地下室内南侧墙上水迹斑斑,部分墙皮已经脱落,墙根处有一根暖气管道,被一根角铁固定在墙上。“下大雨,雨水就会从角铁处流进来。”孟女士说,无奈之下,他们在地下室外侧的绿化带内挖了两条沟,此后每逢下雨,雨就会流入绿化带,从而使渗水情况得到缓解,但地下室过道内,只要下雨仍渗水。 “地下室过道内的水到底是从哪渗入的,我们不清楚,但凡下雨,地下室的过道内就会严重积水。”业主们纷纷表示。 随后,记者来到该单元302室刘先生家,看到他们家西侧卧室的西南角处满是黑褐色的霉斑,从棚顶蔓延到地面,满屋都是霉味。另外,记者在他们家阳台看到,西北侧的墙角处同样布满了霉斑。“我们家的房子渗水3年了,房子发霉会产生霉菌,对人体有害。”刘先生无奈地说。 “我们西山的住户,几乎每家的西侧卧室、北侧阳台都渗水发霉。”几名业主说。 希望申请维修基金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家的房子是在2003年购买的,2007年才正式入住。2009年,他突然发现西侧的卧室、北侧的阳台上长出了霉斑,并且问题越来越严重。刘先生认为,应该是开发商在建房子时没有做好防水措施,导致了这种情况的出现。 另外几名业主表示,地下室渗水也是在同一年发生的,由于房子已过保修期,开发商不负责维修。他们从2010年开始向小区物业反映,要求申请公共维修基金维修房子,但不知怎么回事,物业迟迟没能申请下来,也没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小区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小区共有20多户业主家的房子出现渗水情况,另外还有10多户业主家的地下室出现渗水。对于业主希望申请公共维修基金修房的事,他们也非常着急。两年来,他们曾多次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但由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资质问题,没有成功。 对此,该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表示,他们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在2003年成立的,一直没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注册,致使无法申请维修基金。 可据居委会意见申请 当天晚些时候,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市建设局物业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像该小区这种情况,小区物业可根据业主、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及查勘结果,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申请公共维修基金。 我市出台的《潍坊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及查勘结果,提出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建议,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该方案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已入住面积且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并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单位、业主委员会应持有关资料到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办理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备案。 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同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划转工程预算资金的70%。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单位应组织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其委托的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应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证明。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会同财政部门对验收报告和审核证明核实后,拨付剩余款项。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晓梅 实习生 徐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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