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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将清理5000余项食品标准 |
还将提高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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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清理现有的5000余项食品标准,并将提高乳制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等标准。8月13日,卫生部通报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的有关情况,“十二五”末,我国将基本构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加快标准制订修订工作 卫生部表示,目前我国已在31个省市全面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受食品产业发展水平、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现行食品安全标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又有脱节;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等。卫生部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将加快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步伐,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等基础标准,尽快发布施行。 营养标签制度明年实施 据苏志介绍,《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苏志说,《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当在标签上强制标示4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4”是指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1”是指能量。标准还对其他营养成分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类食品禁添牛初乳 卫生部明确提出,“婴幼儿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及用牛初乳为原料生产的乳制品”。是否所有婴幼儿食品都不能使用牛初乳呢?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说:“婴幼儿配方食品是指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这三类食品。卫生部基于审慎的原则,综合考虑,在这三类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牛初乳粉。但在其他食品里,可以添加牛初乳。就是说,婴幼儿可以使用符合卫生部标准的牛初乳。” 卫生部此前针对质检总局的复函称禁令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一些观点理解为今年9月1日起不能继续销售牛初乳。严卫星指出,9月1日开始不允许销售的是上述不得添加牛初乳粉的三类配方食品,并非不能销售牛初乳。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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