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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妇反悔,他携炸药包胁迫
2012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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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妇反悔,他携炸药包胁迫
青州男子李某非法制造烈性炸药,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为了让情妇留在身边,年近50岁的青州男子李某3次持刀逼迫对方,甚至携带着自制的炸药包上门威胁,扬言要炸掉女方的房屋。最终,该男子被青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李某原本有一个儿女双全的幸福家庭,但妻子不堪忍受他暴躁的脾气和他离了婚。离婚后的李某一直在外打工,他在2009年认识了同样在外打工的孟某。两人互生好感,不久后便同居在一起。
  然而,和离婚单身的李某不同,孟某是有夫之妇,只不过自己在外打工难免想找个依靠,才答应和李某交往。逢年过节、夏忙秋收,孟某均需返回老家。短则十几天,长则一两个月。开始时孟某从老家返回后,李某总是抱怨,后来渐渐动手殴打她。孟某发现李某性格暴躁蛮横无理,便想和他断绝关系。可是,每当孟某提出分开时,李某就放狠话威胁,有3次还拿刀逼迫,孟某无奈之下一直和他保持着关系。
  今年春天,在老家待了3个多月的孟某仍没回到打工的地方,李某很是着急。在几次打电话催促孟某返回无果后,李某认为她要离开自己,于是揣着一把匕首,来到孟某居住的村子。在村外,李某打电话叫孟某出去见面。一直感觉双方关系不该继续下去的孟某想借此把事情说明白,于是来到村外和李某见面。两人相见后,下定决心的孟某说她不打算回去了。见孟某态度坚决,李某掏出匕首抵在了她的胸前,气愤地说如果她不回去,他不仅会让全村的人知道两人之间的事,还会让她一辈子不好过。想到自己的孩子已经到了婚嫁年龄,如果自己的丑事被全村人知道影响不好,孟某无奈答应过几天回去。
  李某走后,孟某经反复考虑觉得不该再这样下去。十多天过后,李某见孟某仍没返回,异常恼火。他找到会炒制炸药的郝某,告诉对方自己需要几百元钱的炸药开山。拿到炸药后,李某见药粉是用锯末、石灰、胶和鞭炮药混合成的,担心威力不足就拆了七八个两响炮,把药粉装进玻璃瓶,然后在外面放上郝某炒制的炸药,再用油纸包住,做成了一个“威力十足”的炸药包。
  3月3日,李某再次来到孟某居住的村子,在路上截住了她。李某晃着手里的塑料袋说:“如果你再不回去,我就炸掉你家的房子,炸药包我都带来了。”着实害怕的孟某好言好语才把李某稳住。第二天,当孟某不得已打算回到打工的地方时,丈夫发现她心神不宁,就问出了什么事。向丈夫坦白一切的孟某,听从了丈夫的劝解报了警。面对警察的询问,李某对拿炸药包威胁孟某一事供认不讳,称自己只是想吓唬吓唬孟某。
  7月5日,青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制造爆炸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应予刑罚,但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李某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有期徒刑3年。

  本案主审法官徐宁点评道:
  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违反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规章、通告等规范性文件,以各种方法生产具有爆破性并可以对人体造成杀伤的物品,如手榴弹、炸药及雷管、爆破筒、地雷等爆炸物的行为,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本案中,无论李某携带炸药包是否只是想吓唬孟某,他制造烈性炸药的行为本身已经触犯了法律。
      本报记者 陈旭 本报通讯员刘建华 张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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