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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客运经营户可当地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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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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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客运经营户可当地办业务



  本报讯 8月16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自8月15日起,县级行政区域内道路客运管理有关证件发放和车辆年度审验等业务将全部下放各县市运管部门,道路客运经营业户不用再到潍坊市运管处办理县内客运业务,在当地运管部门即可直接办理。
  据介绍,市运管处今年推出了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项措施是,自8月15日起,县级行政区域内道路客运管理有关证件发放和车辆年度审验等业务将全部下放各县市运管部门,道路客运经营业户不用再到潍坊市运管处办理县内客运业务,在当地运管部门即可直接办理。
  为确保管理权限下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运管处制定了专门工作方案,对各县市运管部门办公硬件条件、人员素质、档案移交、线路牌制作等各项业务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办理流程。该措施的推行,是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许可权限下放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目前县内客运管理现状,以及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要求而采取的有力措施。今后,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管理县内客运市场时将有更大的自主权。
   (记者 周晓晴 实习生 王杨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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