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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英正接受审讯,众受害人获赔偿的几率小 ◎南京公安曝光多张周克华易容后逛超市的照片 南京警方近期曝光了易容后的周克华逛超市的照片。警方知情人透露,周克华是易容伪装高手,在作案踩点过程中,从不显露真容。8月17日,重庆警方透露,周克华下一个作案目标很有可能是重庆市江津某储蓄所。目前,警方正对周克华的女友张贵英进行审讯工作,律师分析张贵英最高可被判死刑,而众受害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极小。
伪装高手从不露真容 下一目标疑为储蓄所 2012年1月6日,周克华在南京制造“1·6”抢劫杀人案。南京警方近期曝光了易容后的周克华逛超市的照片。警方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周克华躲避侦查的能力极强,是伪装高手。作案前踩点过程中,他用帽子口罩严密地包裹自己的脸,从不显露真容,好让监控拍不到脸,而除了保护住脸部外,周克华甚至连走路的姿态都进行精心伪装。 警方知情人透露,在周克华1月5日的踩点视频中,警方发现周克华走路时外八字非常厉害,而且以非常夸张的幅度左右摇晃肩膀,而作案后,走路时肩膀竟然纹丝不动,帽子口罩都摘了,而且还架了一副眼镜,身上穿的则是一身不知从哪弄来的旧式军官冬季常服,显得很斯文,和作案前的样子简直判若两人。 如果不是警方那么多高手在甄别,一般人根本不可能把这样两个外部特征差别极大的人联系到一起。 8月17日,重庆警方透露,在周克华随身携带的包中发现了一张周克华自制的地图,这张地图的中心是江津某储蓄所,上面还简略画出了储蓄所四周的环境和道路,如果周克华不死,这个储蓄所很可能是他的下一个目标。 女友正在接受审讯 律师分析各种结果 据报道,周克华每次作案之前,都会跟其女友张贵英(20岁,四川宜宾人)商量自己即将作案的想法和思路。目前,警方对张贵英的审讯工作仍在进行中。 17日,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王尚金律师就周克华女友是否涉嫌犯罪及涉嫌何罪进行了分析。他根据现有情况,从专业角度分析了案件可能的几个发展方向。 王尚金说,根据《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这一行为必须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且双方没有事前通谋。 按照这一法律规定,如果张贵英仅是周克华女友身份,对其行踪不管不问,或者问了,但周克华并不说。直到案发时,张贵英主动为周克华提供藏身住所,为其通风报信,使得周克华逃匿,只要有这些情况属实,即便事后周克华还是被击毙,张贵英仍构成窝藏、包庇罪。 王尚金分析说,如果根据警方调查的情况,发现张贵英尽管没有直接实施犯罪,但若她真是周克华的“军师”,参与策划并指导实施犯罪,其性质就十分严重。她跟周克华共同承担同样的刑事责任,即是主犯。按照法律规定,张贵英也将面临着最高可处以死刑的处罚。 王尚金说,根据目前媒体发布的信息,周克华每次作案前,其女友应该知道其犯罪行为。比如,重庆劫案发生后,张贵英责怪周克华仅抢了几万元。另外,在周克华犯罪得手后,又让其躲到自己的租住地等,都有可能构成从犯。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就意味着,张贵英如果构成该罪,基本不可能被判处死刑。 王尚金说,如果警方查明,张贵英在周克华的犯罪中毫不知情,更无参与,但她曾经接受过周克华的赃款,那么,张贵英有义务退赃,将赃款返还国家机关。但是,如果其拒不退赃,那就有可能构成侵占罪。 王尚金认为,如果经过警方的调查,张贵英所说的在作案前与周克华沟通的事实并不存在,而其在周克华的所有犯罪行为中,并不知情,就根本不构成任何犯罪,因此更无须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张贵英为周克华的躲藏逃跑提供了帮助,否则,她作为其女友,也无法定的举报义务。除非,当民警找到她了解情况时,她作了伪证,这个时候才涉嫌犯罪。 劫款与赔偿款分开处理 众受害人获赔偿几率小 王尚金认为,劫款和赔偿款是分开处理的。警方追回的劫款,能确定来源的部分,应直接返还给相应受害人;不能确定来源,无法返还给相应受害人的,将按比例分割给各被劫受害人。 劫款是非法收入,必须返还给被劫受害人,不能用于民事赔偿。也就是说,10条人命的赔偿金,唯一的指望就是周克华的遗产。 假如周克华被活捉,受害人家属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其主张赔偿权利。现在周克华被击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已无从谈起。周克华是成年人,他的犯罪跟其家人没有关系,除非他给家人留下了遗产,受害人家属才能起诉其家人。即便起诉家属,赔偿也仅以遗产金额为限,怎么分割给众多受害人家属,由法院决定,一般是按比例分割。若周克华没有任何遗产,受害人家属就找不到被告了,诉讼也就无从进行。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众受害人能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是极小的。 本报综合《北京晨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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