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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4.7万元救助2896贫困大学生 |
我市首次举行贫困大学生救助通报会,取消受助学生现场参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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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22日,“潍坊市2012年贫困大学生救助情况通报会”举行,让所有与会人员及媒体记者们感到意外的是,此次贫困大学生救助现场会没有一名受助大学生参加。市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称,这是我市首次取消受助学生代表现场参会形式。当天,我市共动用884.7万元善款救助2896名贫困大学生。 “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我们发现,每当要求受助大学生参加现场会,上台领取受助金时,往往有些受助学生不太愿意上台。对此,我们充分理解,这些孩子并不愿意让太多的人知道他们在生活中的困难。”潍坊市慈善总会专职副会长马全海表示。 马全海说,在贫困准大学生救助方面,我市坚持“重实效,轻形式”,在今年的大学生救助中,取消了大学生现场参会这一形式。 马全海表示,此次大学生救助,我市多部门参与、多渠道募集资金,对贫困大学生实施救助。全市共资助贫困大学生2896名,其中低保家庭困难大学生446名。共发放资金884.7万元,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出资102万元,市人口计生委出资30万元,市教育局出资20万元,团市委出资3万元,市妇联出资3万元。此次救助活动中,广大企业和爱心人士纷纷慷慨解囊。其中,孚日集团出资60万元,山东恒易投资集团出资50万元,得利斯集团出资20万元。台商刘竹承共为56名学生发放38万元助学金。山东盛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希山出资3万元救助10名贫困大学生。 据了解,2012年贫困大学生救助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化、操作阳光化,严把审批关。各县市民政局、慈善总会负责对本级贫困大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组织教育局、人口计生局、团委、妇联对本级贫困大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大学生公示后,上报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市人口计生委、团市委、市妇联共同对市级救助对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救助。 今年的救助标准是依据家庭贫困程度确定的。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救助4000元,其中省、市每人补助2000元,各县市区补助2000元。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低保家庭贫困大学生,原则上给予3000元的救助,特殊困难的可给予最高5000元的救助。 另外,为帮助即将踏上工作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高校学生减轻经济压力,顺利实现就业,市慈善总会落实山东省慈善总会“扬帆工程”项目,共为潍坊13所高校的238名家庭贫困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每人发放资助金6000元,共计发放资助金142.8万元。 市慈善总会从2008年开展贫困大学生救助活动以来,共筹集资金3614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14000名。 (记者 臧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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