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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焦作市健康元公司涉嫌收购地沟油一事,记者采访了当地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单位,但焦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均否认焦作健康元的产品属于其监管范围。 (8月31日《东方早报》) 健康元全资子公司在持续长达一年半的时间里,采购1.45亿元地沟油用于生产抗生素的中间体7-ACA,时间长,数量大,影响恶劣,可是事发之后监管部门却没事人似的,谁也不对此事承担责任。 要说起来,地沟油属于食品部门监管的范畴,而制作成药品又是药监部门监管的范畴,产品质量则应是质检部门监管的范围,出了这么大的事,谁都有责任,都应该主动吸取教训,做好善后之事,而监管部门在关键时刻如此推托,令人感到非常遗憾。 1.45亿元地沟油从数量上看非常巨大。从阴沟里、餐馆中、屠宰场等地一点一点地收集,要动用多少人力?要闹出多大的动静?而且时间不是一天两天,达一年半之久。再则,药品从制作到销售要通过层层的关卡,只要有一道关口卡住,就不可能过关,为何地沟油制药能如此畅通无阻,哪来的通天本事? 药品和食品关系到人的健康和安全,因而在此方面的布阵最密集,监管部门最多,措施也最严密,可是每每出了问题,总是有一种不顺耳的声音“不归我管”,这个部门推托,那个部门回避,那么谁来管?没有人管,既使监管部门再多,制度再严,又能怎么样? 健康元用地沟油制药,进行检测发现其中的问题并不难,警方曾抽取22个样本送往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检测。结果显示,5个样本检出致癌物多环芳类物质;7个样本的酸价超标,2个样本的过氧化值超标;13个样本的胆固醇含量过高;8个样本的电导率过高,说明油脂不纯,杂质含量高。可是此种检测不是负有监管职责的监管部门事先做,而是警方破案所做,自己的责任却让他人替代,该作如何解释? 地沟油制药广泛流向医药市场,再次暴露出监管乏力,而此种监管不作为究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责任分工不细,责任追究不严厉,从以往一些食品药品出问题的处置情况看,鲜见有人受到严厉处分,“动不了筋,伤不了骨”,因而一些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也不愿主动去管。所以,还要加强对监管部门的监管,让“不归我管”者为之付出相应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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