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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来潍就医即时结算
重症肺炎患儿,近期多了不少
2012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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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来潍就医即时结算
◎市人民医院、脑科医院、市中医院等五家医院首批实现联网 ◎我市城镇参保人员到济南、青岛、淄博定点医院享同样待遇



  9月4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继去年潍坊与济南21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之后,我市又建起了一个面向全省城镇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就医结算平台。省内其他城市居民来潍就医可享受网上即时结算、个人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等待遇。

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
  据了解,我市新建的面向全省城镇参保人员异地住院就医结算平台,自9月1日已与山东省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平台成功联网。潍坊市首批5家定点医院已与全省各地市社保经办机构实现了“点对点”的数据传输和医疗费用即时结算。这标志着潍坊市成为继济南之后的全省第二批实现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的城市,同批城市还有青岛和淄博。
  我市首批实现联网结算的5家定点医院分别是:潍坊市人民医院、潍坊市脑科医院、潍坊市中医院、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八十九医院。自9月1日起,潍坊市这5家定点医院便以全新的结算方式接纳来自全省各地的城镇参保患者前来就医。各地转诊转院及异地安置人员在潍坊住院就医,个人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网络系统平台实现医疗费的即时结算。
转诊来潍要带齐证件
  凡要到潍坊市定点医院住院就医的省内各地市城镇参保人员,转诊前须持本人《医保证》(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山东省异地就医备案表》,携带此表及《医保证》(或社保卡)到潍坊市定点医院登记住院,方能享受网上即时结算、个人无需全额垫付医疗费等待遇。
  对于异地安置或长期驻潍人员,住院时须电话告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以便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向山东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传送备案信息文件,以实现对患者在潍坊住院医疗期间所发生医疗费用的即时结算。
报销比例最高七成多
  为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公平性,各地转诊及异地安置人员在潍坊住院的医疗费用结算执行以下政策。
  转诊住院医疗费用结算,住院起付标准为,一个医疗年度内首次住院为700元,第二次以后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基本医疗规定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28%,统筹基金支付72%;退休人员个人负担23%,统筹基金支付77%;城镇居民个人负担43%,统筹基金支付57%。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13%,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87%。
  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结算,一个医疗年度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住院为500元,第二次以后为2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首次400元,第二次以后为15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费用,职工个人负担22%,统筹基金支付78%;退休人员个人负担17%,统筹基金支付83%;城镇居民个人负担37%,统筹基金支付63%。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费用,以上类别人员个人负担分别降低3个百分点。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费用,参保人员均个人负担8%,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限额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各市确定。 本报记者 韩镇 本报通讯员 孙绍光 谭瑞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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