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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近半年,没通有线电视
断电致冰箱内食物腐烂,市民获补偿
2012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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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电致冰箱内食物腐烂,市民获补偿
经本报协调,供电公司支付新华苑小区的胡先生1000元



  本报讯 前段时间,家住高新区新华苑小区的胡先生同家人出了趟远门,当他回家后,冰箱里价值2000元的食物却因停电腐烂。原来,在他离家第二天,供电部门更换小区业主家的电表时停过电。经过本报协调,胡先生获得了1000元补偿,对此结果,他表示满意。
  胡先生对记者说,他家住新华苑小区8号楼2单元。7月23日,他和家人去了外地,8月1日晚10时许回到家中。而当他打开房门,一股难闻的气味就扑过来,他来到厨房打开冰箱,结果冰箱里全是让人窒息的气味和恶心不已的蛆虫。这时,他才发现冰箱已断电。他出门打听邻居才知道,7月24日,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更换小区业主家的电表时停过电。胡先生家的冰箱有瞬时断电自动保护装置,重新通电源时,需要手动接通电源。
  同时,胡先生了解到,在7月22日那天,供电部门在他们单元门处贴过更换电表的通知,但他没留意看。
  山东海瑞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志杰律师介绍说,此事中,供电部门更换电表时,虽然将通知贴到了单元门处,但其有将信息直接传达给业主本人的义务。同时,业主长时间不在家,应该事先同物业工作人员说明一下,业主应该有到小区单元门或宣传栏看通知的习惯。所以,双方都有一定的过失,应该协商处理。
  潍坊供电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向领导汇报后再与胡先生协商处理。8月30日,这位工作人员回复记者,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9月1日,胡先生告诉记者,他已获得了1000元的补偿,非常感谢本报的帮助。  (记者 刘晓梅 实习生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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