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版:中国新闻·聚焦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民声力量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焦点
 
标题导航
教师严重失德,撤消资格!
2012年09月08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师严重失德,撤消资格!
  9月7日,上海明珠中学学生在观看老师穿上制服样装的效果。 新华社发



◎国务院近日发布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
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
  根据中国政府网7日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
  意见指出,随着我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逐年增加、农村人口出生率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不断下降,各地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布局调整和撤并,提高了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但同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大幅减少,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校班额过大等问题。
  针对此,意见要求县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小学高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原则上每个乡镇都应设置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寨要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教学点。各地要尽量缩短学生上下学路途时间,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学需要的,要组织提供校车服务。
  针对有的地方在学校撤并过程中,规划方案不完善,操作程序不规范,保障措施不到位的现象,意见提出,多数学生家长反对或听证会多数代表反对,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并入学校住宿和就餐条件不能满足需要,以及撤并后将造成学校超大规模或“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均不得强行撤并现有学校或教学点。
  根据意见,对因学校撤并不当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好存在的问题。
要规范收费,禁止收取与入学升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意见提出要规范收费行为。指出,禁止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厉查处公办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通过办班、竞赛、考试进行招生并收费的行为。制止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并收费,凡未做到独立法人、独立校园校舍、独立财务管理和独立教育教学并取得民办学校资格的改制学校,一律执行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加强教辅材料编写、出版、使用和价格管理。   意见要求,县级教育和财政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安全、合规、高效。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做好财务决算,强化会计核算,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意见还提出要完善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为学生减负,国家将建立课程安排公示等三项制度
  根据意见,国家要建立课程安排公示制度、学生体质健康状况通报制度、家校联动制度,及时纠正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
  意见要求建立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引导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教育,引导社会按照正确的教育观念评价教育和学校。各地不得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单纯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学校要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不得随意提高课程难度,不得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班会、少先队活动的课时,科学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
  意见提出要改革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要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和科学的教育方式。要加强对社会培训补习机构的管理,规范培训补习市场。
  根据意见,我国将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对县域内义务教育在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配置状况和校际在相应方面的差距进行重点评估。对地方政府在入学机会保障、教师队伍保障以及缓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将县域公众满意度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
  意见强调要规范招生,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学校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每所公办学校的招生范围。支持初中与高中分设办学,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校和重点班。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把区域内学生就近入学比率和招收择校生的比率纳入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指标体系,切实缓解“择校热”。
  为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意见提出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探索集团化办学,提倡对口帮扶,实施学区化管理;到2015年在有条件的地方解决学校宽带接入问题,逐步为农村学校每个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等。
  意见对均衡配置办学资源和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出明确要求。如,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和本省(区、市)标准,为农村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着力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妥善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人员配置问题;实行县域内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各地要逐步实行县级教育部门统一聘任校长,推行校长聘期制。建立和完善鼓励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或城市薄弱学校任职任教机制,完善促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政策措施,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教师周转宿舍等。
  根据意见,到2015年,我国力争实现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65%;到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     据新华社
  根据中国政府网7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我国将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此外,根据意见,我国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职务(职称)晋升向村小学和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
  此外,中国政府网7日还公布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提出多项意见与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完善师德考评制度
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意见着重提出了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有关措施,包括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学术规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加大优秀师德典型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完善高等学校科研学术规范,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惩治查处机制。
  根据意见,我国将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幼儿园园长、普通中小学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和任职资格标准,提高校长(园长)专业化水平。制定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认证和评估,规范师范类专业办学,建立教师培养质量评估制度。
  目前,全国有1700多万在职教师。
职务晋升机会向
村小学和教学点倾斜

  根据意见,我国将全面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继续实施并逐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探索吸引高校毕业生到村小学、教学点任教的新机制。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研究完善符合村小学和教学点实际的职务(职称)评定标准,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兼职教师申报相应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完善以合同管理为基础的用人制度,实现教师职务(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有机结合,完善教师退出机制等要求。
保障教师工资发放
健全教师社会保障

  意见指出,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推进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中央在基建投资中安排资金,支持加快建设农村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鼓励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根据意见,国家将建立健全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依法保障和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培训、职务(职称)评审、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应及时兑现教师工资待遇,按规定为教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鼓励民办学校为教师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