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面导航 |
第01版
导读 |
第02版
新闻评论 |
第03版
老师,过节好! |
|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据《齐鲁晚报》报道 为了保障2012年秋季农业机械跨区作业顺利实施,我省公路部门对持证参加秋季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暂免征收通行费,但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将继续全额征收车辆通行费。 为了保证农机跨区作业顺利开展,提高跨区作业组织化程度和管理水平,加快作业进度,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安全生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日前下发通知,凡持有《2012年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的车辆。在《作业证》有效期限内,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