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城市潍坊的治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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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前曾是第一高楼
2012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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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前曾是第一高楼
  1975年启用的市委大楼。王瑞甫 翻拍于《潍城区地名志》
  30多年前的潍坊第一高楼原址正在建设为十笏园文化街区。王瑞甫 摄



  1975年,潍坊市领导机关从十笏园迁至新建办公大楼。大楼位于今潍坊市潍城区曹家巷→东风西街→向阳路→胡家牌坊街→曹家巷街区内。这里原来是成片的、明清时期的古旧民居。潍县丁四宅的粮仓和一些闲置房屋就坐落在这一带。1972年左右,潍坊市开始拆除此处的古旧民居,开工建设市领导机关办公大楼。潍坊市领导机关迁入后,这幢大楼在当时俗称市委大楼。
市委大楼曾是城市潍坊的地标性建筑物
  建成后投入使用的市委大楼,坐北向南,东西长约120米,南北最宽处约25米,中间主体部分高五层,其它部分高四层,为正面在东西两头前出的长方体标准办公楼。
  当时,城市潍坊一带的建筑物以平房为主,楼房非常少见。走在城市潍坊的大街小巷,以灰白色调为主、因高低差别而显得参差不齐的平房成片绵延,一眼望不到边。偶尔,一栋两层青砖青瓦、三四个房间长短的传统楼房映入眼帘,便显得有些突兀。城市繁华地带,无论是以前的传统楼房,还是解放后的新建楼房中,常见的为两层,三层的不多见。就连同城办公的潍坊市的上级——昌潍地区领导机关所在地地委大院内,也是以简易平房为主,两三层高的简易办公楼房仅有不多的几栋。因而市委大楼是当时潍坊市乃至昌潍地区最高的楼宇建筑物。
  市委大楼外墙的主调是瓦红色水磨石,外墙的一些纵向和横向的边框则用白色水磨石进行装饰。整栋大楼的外形既显得整体端庄宏伟,又显得线条流畅活泼。在当时,无论是建筑规模,还是外装修风格,市委大楼在昌潍地区和潍坊市都独树一帜,十分超前和抢眼。用现在的话说,上世纪七十年代的市委大楼是城市潍坊当时名副其实的地标性建筑物。

城市变迁,第一高楼逐渐淡出人们视线
  建成初期,市委大楼所在的院落里除了办公大楼,北面还坐落着市级机关礼堂。院落设有两处大门,分别位于院落的东南角和东北角,都是坐西朝东面向曹家巷,南门是正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潍坊市陆续拆除院落南面原潍县东岳庙和丁氏祠堂的古旧建筑,并动迁这些古旧建筑内的潍坊市图书馆、潍坊市东风大街第一小学等数家单位,将院落拓展至东风大街(今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西街),将院落正门改为坐北向南面向东风大街。院落占地面积也由约0.01平方千米扩展为约0.02平方千米。
  潍县东岳庙建于元至正十年(1350年),大殿供奉东岳齐天大帝,即泰山山神。殿后是天后宫,其它宫殿还供奉痘神、佛教神灵等。封建时代农历的初一和十五,潍县知县一般都要拜谒神灵,祈求本县风调雨顺、百业兴旺。拜谒完毕还要休息一下。东岳庙东北角便专门辟有一处院落。院内的北草厅名为安澜轩,就是专供知县休息的地方。可见,东岳庙是一处道佛合一的官庙。
  东岳庙在民国时期成了潍县民众教育馆,解放后成了潍坊市图书馆。与东岳庙一墙之隔的丁氏祠堂则是潍县四大家族之一的丁氏一族的家庙,解放后成了一处公办小学。
  1983年10月,潍坊市组建为地专级市,并设立潍城、寒亭、坊子三个区。这样,潍坊市从政区设置上具有了较大城市的构架。原潍坊地区领导机关组建为专级市潍坊市领导机关。原县级潍坊市领导机关组建为潍坊市潍城区领导机关。潍坊市潍城区领导机关仍然以原市委大楼为办公场所。自上世纪八十年代起,随着时尚的多层办公楼、商用楼、住宅楼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这座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潍坊第一高楼便不断被更高、更时尚的楼宇建筑物超越,并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和记忆。
  2008年,潍坊市潍城区领导机关西迁,其所在院落整体拆除。原址目前正在建设为十笏园文化街区的一部分。
◎相关链接
县级潍坊市辖区简况
  1951年1月,辖5区,分别是:一区县城、二区东关、三区南关,四区坊子,五区郊区。
  1956年6月,撤销区建制,辖城关、东关、南关、坊子4街道办事处和1个郊区办事处。
  1958年,潍县并入。辖城关、东关、廿里堡、坊子、治浑街、沟西、望留、成章、于河、双杨店、高里、固堤、泊子、南村、朱里、寒亭、十里堡、东庄、车留庄、段家、穆村21个人民公社。
  1961年,潍县析出。辖城关、东关、南关、坊子、龙甲、河北、二十里堡、虞河头、宁家沟、石沟河、张路院、胥家、红星、河西14个人民公社。
  1965年7月,辖城关、东关、南关、坊子、宁家沟、二十里堡、东郊、西郊8个人民公社。
  1980年11月,城关、东关、南关、坊子4人民公社恢复街道办事处名称。红星公社由潍县划入。
  1980年11月至1983年10月,辖城关、东关、南关、坊子4街道办事处和宁家沟、红星、二十里堡、东郊、西郊5个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是1958到1983年前后,国内直属于县级政区实体的基层政区和经济组织合一的实体。
人民公社的起源是1949至1956年的全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合作化运动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
  互助合作的形式起初以互助组为主,后来逐渐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分别简称初级社、高级社。到1956年底,全国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到总农户的96.3%,参加高级社的农户达到总农户总数的87.8%,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在此基础上,1958年全国实现人民公社化。通过人民公社化,国内的农村人民公社既是联合一定地域内高级社组成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组织,又是取代乡、镇级政区实体的基层政区实体。自此起,农村乡、镇改称人民公社。公社以下,行政村改称农业生产大队,简称大队。大队以下为农业生产队或农业生产小队,简称队或小队。同时,全国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也改称人民公社,但仍行使原街道办事处的职能,属于城市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成立初期,生产资料实行过单一的公社所有制,在分配上实行过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制度,并取消了自留地。后经多次调整,1962年以后,绝大多数人民公社实行了“三级(队、大队、公社)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恢复和扩大了自留地和家庭副业。
  1978年,全国开始进行广泛、深入的农村改革。主要内容是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建立了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农业经营管理体制,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统一经营模式。
  1980年,全国的城市人民公社恢复街道办事处名称。1982年起,全国农村逐步恢复乡、镇,行政村建制,潍坊市是1983年10月组建为地专级市以后恢复的。这样,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大队、队、小队最后都成为历史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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