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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
2006年时,广州小伙许霆利用ATM机故障取走17.5万元钱,结果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银行工作失误了,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而倘若储户钻了银行失误的空子,就把人拉到公堂上,逼人家“交代”清楚,这暴露出的是银行与储户之间权利的极度不对等。 9月17日,郑州市民王先生手机上突然连续接到394条进账提醒短信。不到90分钟,共进账1700多万元。银行称可能是系统出了问题,已向领导汇报。18日上午,王先生起床一开手机,发现又收到近400条钱被“转出”的短信,1700万元又被转走了。有网友对这起事件绝妙、形象的总结是:一场人生起伏,王先生只收获了800条垃圾短信。 (9月19日《城市信报》) 1700万元“从天而降”,王先生不到90分钟就成了千万富翁,可一夜之间,这些钱就像电影倒画面一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又回去了,若不是那存在手机上的800条进出账短信,还真像是做了一场黄粱美梦……这1700万元钱对王先生来说当然算是“不义之财”,收了不对,可就算是“不义之财”,若以这种不清不白的方式来了又去,银行仍欠一个说法。 1700万元钱陆陆续续打进王先生账户的时候,王先生到银行去反映,此时银行称可能是系统出了问题,已向领导汇报。这种解释应该是没问题,谁都有失误的时候,不管是人为疏忽的还是电脑故障,只要没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我们都可以不去追究。问题出在银行收回这笔钱的方式上。 众所周知,向别人账户里存钱是不需要对方同意的,只要账号、户名一致,就能将钱转进去,所以系统故障了往别人账户上存钱谁也挡不住,可要想转出就不一样了:通过银行柜台办理取钱或转账业务时,必须要有账户密码和户主签字;通过网络转账,也必须知道账号密码才能做到。总的来说,就是账户进钱时无需通过户主,而出钱时则必须经过户主同意。银行有相应的技术手段,不需要密码就能完成资金的转移,但这并不意味着,银行可以越过储户单方面转移资金。在这场“千万巨款一日游”事件中,钱虽然不是王先生的,可既然已经在他的账户上,那不管这笔钱如何处理,银行都应该先征求王先生的意见,这是银行应尽的义务也是储户的基本权利。 另外,这笔“飞”来的巨款,不但使王先生的通讯因为密集的短信而一度中断,而且还耽误时间跑营业网点、打客服热线询问如何处理……这一切损失都是由银行的工作失误造成的,可银行却连句道歉都没有,就像这件事没发生过一样,银行身上的“傲慢”之情可见一斑。笔者不禁想到了曾轰动一时的“许霆案”,2006年时,广州小伙许霆利用ATM机故障取走17.5万元钱,结果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银行工作失误了,可以当什么都没发生过,连句“交代”都不用留,而倘若储户钻了银行失误的空子,就把人拉到公堂上,逼人家“交代”清楚……“只准银行失误,不准储户犯错”暴露出的是银行与储户之间权利的极度不对等。权利失衡,银行产生“傲慢”之情也就在所难免了。 1700万元在王先生的账户上转了一圈,暴露出了银行多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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