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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苑内综合楼产权“难产”
2012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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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阳苑内综合楼产权“难产”
◎开发商称产权除物业用的100平方米外属公司所有 ◎小区无电子档案不易查阅,许可证变动效力难查证
  向阳苑内综合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中,手写改动的部分。



  本报在9月14日的A10版以《小区综合楼接连两次被砸》为题,对奎文区向阳苑小区内的一栋三层综合楼在9月11日、9月12日接连两次被身份不明的人员打砸的事情进行了报道。9月14日,同德物业方已将综合楼被锁的大门打开,同德物业已恢复办公。9月18日,针对该小区业主之前的一些疑问,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出了说明。

物业已恢复正常办公
  9月15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奎文区东风东街与新华路交叉路口附近的向阳苑小区,发现小区综合楼被锁的门已经敞开,在二楼走廊上堆放着一些乒乓球桌、象棋盘。二楼的两间物业办公室并未看到有物品损毁,三楼有两间房的房门破碎不堪,门板只剩下一圈木边。
  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小区同德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韩经理,韩经理称:“9月14日当天,在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大虞派出所工作人员和该小区部分业主的共同见证下,我们打开了综合楼被锁的大门,并对楼内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当时二楼的两间物业办公室并无异样,而原先应在三楼业主活动室内的乒乓球台、象棋盘等物品被挪到了二楼楼梯口。”韩经理表示,目前物业已经恢复了正常办公。
529平方米产权属公司
  9月18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李先生和法律顾问。李先生等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向阳苑内综合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记者在该许可证上看到,“发证机关”一栏有“潍坊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2)”字样的公章,发证日期是2004年12月22日。“建设单位”一栏对应的是“潍坊向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一栏对应的原先是“向阳苑物业管理房”,后手写改动成“向阳苑物业管理办公综合楼”;在“建设位置”一栏对应的是“东风东街233号付18号”;在“建设规模”一栏对应的原先是“629平方米”,后手写改动成“629平方米(其中物业100平方米)”。在两个手写的改动处,都有“潍坊市规划局(2)”字样的公章。
  开发商方面表示,该许可证上的改动是在发证时作出的更改,是正规、合法、有效的。李先生及法律顾问称:“正如许可证内所标明的,在面积为629平方米的向阳苑物业管理办公综合楼里,只有100平方米是供物业办公使用的,是归集体业主所有。但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物业公司才可以使用。开发商需要先移交予业主委员会,再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物业管理办公使用。但向阳苑并没有业主委员会,移交手续也无法进行。”
  随后,对于前期报道中提到的一些业主疑问,开发商方面做出了说明。李先生称:“公司办公地点的变更主要是为了提升工作环境。另外,这座综合楼除去物业可用的100平方米,其余的529平方米是属于我们公司的,不存在占用不占用的问题,我们可任意对综合楼其中的529平方米进行买卖或租赁,只要没有更改用途就是合理的。”至于该综合楼的产权归属问题,李先生表示:“现在并没有房产证,但除去100平方米后,我们可以办房产证。”
  李先生还表示,自向阳苑建成至今,公共用电、用水的费用一直都是向阳房地产开发公司来负担的,因为没有业主委员会,所以无法做出移交。
产权有关部门难界定
  18日,记者拿着向阳苑内综合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来到了潍坊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的市规划局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许可证上的颁发日期是2004年,当时是由潍坊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其中盖有潍坊市规划局公章的两处改动肯定是2005年之后进行的,因为市规划局与市国土局是于2005年独立的。就公章来看不是同年盖制的。由于早前的档案没有电子存档,所以现在无法查阅。”该许可证上的变动是否有效,工作人员表示需要通过对原件的核实和查阅资料才能得知。
  随后,记者来到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规定,在2008年之后的小区配套建筑只登记不发证。向阳苑是2004年的小区,所以不好界定。”
        文/图 本报记者 井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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