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潍坊新闻·热线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小区车位费,收得稀里糊涂
2012年09月2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小区车位费,收得稀里糊涂
   在小区内一片广场的空地上,有的车位上标注着车号,有的则没标。



◎奎文区九龙花园小区收车位费却无法提供收费依据 ◎物业称多数业主已同意,物价局表示未经审批属违规
  “我们在这个小区居住四五年了,以前从来没交过车位费,但从今年四月份开始,物业公司突然开始收取车位费,并且拿不出任何收费标准依据。”9月20日,奎文区的李先生向本报反映,许多居民对物业的做法表示质疑。负责其小区物业管理的潍坊新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表示,收取车位费是经过小区多数业主签字同意的,而且收费标准远低于我市最高标准。对此,物价部门表示,物业收取车位费等项目应提前到物价部门审批备案。

  居民
想要收费先拿文件

  9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奎文区梨园街道九龙花园小区。只见在小区内的空地上已经画出了一排排整齐的车位,有的车位上标注着车号,有的则没标。该小区居民李先生介绍,小区的物业公司4月份在公共场地上画了这些停车位,并且开始向有车业主收车位费。哪位业主交了钱,物业公司就在地面的车位内标注上车号。
  “我们住这个小区四五年了,从来没有交过车位费,每个月60元钱的车位费虽然不贵,但物业公司拿不出相关的收费标准文件。”李先生说。记者了解到,李先生曾向负责其小区的物业公司索要过相关收费证明,但物业方面始终未拿出,多数有车住户在物业公司人员的催促下交了车位费。未交车位费的业主进出小区门口时数次遭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提醒”,工作人员称如果再不缴车位费,就不能给他们办理进出小区的门禁卡,也就是说,他们的私家车将不能进出小区。

  物业
大部分业主同意收费

  该小区的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九龙花园不是个太大的小区,总共100户左右的居民,目前已经有大部分业主缴纳了车位费,仅有部分业主没有缴费。但当记者问有多少户缴纳了车位费时,这位工作人员却没有给出答复。
  20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奎文区北宫东街的潍坊新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赵经理表示,确实有九龙花园小区的个别业主质疑物业车位费问题。赵经理介绍,这个小区之前没有收取车位费,但随着小区业主私有汽车的增多,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越来越严重,潍坊新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2年初拟定了小区车位管理办法,并以书面形式向小区业主征求了意见,经2/3以上业主签字同意后,又在各单元宣传栏张贴通知,公布车位管理办法,然后才开始实施车位管理办法的。
  物价局
没经过审批纯属违规

  当天,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潍坊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科科长肖艳丽告诉记者,该物业公司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私自定价收取小区内车位费的做法是违规的。
  “因为这个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必须在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签定了相关管理合同,合同中又明确规定了物业公司有收取车位费权力这项内容,并且合同有固定期限未到期的前提下,物业公司才有收取车位费的权力,但是收费标准需要报至物价部门,经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收取。如果没有在物价部门备案就私自定价收费,属于违规行为。”肖艳丽对记者说。肖艳丽表示,市民今后如果有关于物业公司收费问题的疑问或者质疑,可以直接拨打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律师
当务之急成立业委会

  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高文学律师表示,对于小区停车收费问题,我市今年7月份新出台了《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关于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九龙花园小区的业主最好尽快成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这样以后物业的任何收费项目,都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方进行协商,更大程度地维护业主权益。
     文/图 本报记者 贾慧 韩镇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