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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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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七家单位获学雷锋“双百”称号



  本报讯 9月21日,记者从团市委获悉,由团省委主办的山东省“雷锋号”先进集体和“雷锋好榜样”先进个人表彰结果揭晓,经过评选,潍坊市鸢都义工等7家单位获得“雷锋号”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昌乐县吴家池子社区居民吴世昌等8人获得“雷锋好榜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1日上午,由团省委主办的“雷锋号”先进集体和“雷锋好榜样”先进个人表彰会议在济南召开。
  共青团山东省委联合省内部分媒体于今年3月起开展了山东省“雷锋号”先进集体和“雷锋好榜样”先进个人推选活动。按照评选标准及办法,经评委会评议和网上公示,从600余家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中评选出了学雷锋“双百”先进集体和个人,为青少年弘扬雷锋精神树立了学习的标杆。
  在此次评选中,我市的昌乐县城关街道“雷锋号”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奎文区出租车和谐车队、鸢都义工、潍坊体彩水上救助义工队、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等7家单位获得山东省“雷锋号”先进集体称号,昌邑义工联合会主席李发宁、吴家池子社区居民吴世昌、潍坊市人民医院ICU护士长孙晓燕等8人获得山东省“雷锋好榜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记者 谭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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