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日寇侵吞胶济路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武力威胁逼签屈辱条约
2012年09月2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武力威胁逼签屈辱条约
  日本提出企图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原件(根据资料图片制作)。
  中方谈判代表陆征祥 资料图片
  日方谈判代表日置益 资料图片



  1915年5月7日,日本政府发出最后通牒,逼迫中方签订所谓的二十一条。5月9日,袁世凯政府被迫接受。22岁的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刊印的一杂志封面上愤然题诗:“五月七日,民国奇耻,何以报仇,在我学子”。随后,全国教育联合会将5月9日定为国耻日。
中国要求日本撤兵,日军赖在这里不走
  日军于1914年10月6日进占济南车站后,除了青岛之外,胶济铁路大部沦入其手。各车站日军驻守,铁路员工换上了日本人,沿线的坊子、淄川、金岭镇三处矿山也被日军控制。10月25日,山东省最高行政长官——山东巡按使蔡儒楷担心日军越出铁路范围,与侵入山东的日军最高司令官神尾光臣签订了临时维持治安条款十五条。
  条款刚刚签订,不可一世的日军就将此抛之脑后。10月21日,驻潍县日军越过中国军队警戒线,深夜向中方哨兵开枪,中国军队隐忍没有还击。外交部向日本驻华使馆发照会提出抗议,日方狡辩敷衍。
  10月31日,神尾光臣指挥5万日军向青岛发起总攻。11月7日,驻守青岛的1万余德军投降,胶济铁路全线完全被日军控制。鉴于日德战事结束,外交部指示驻日公使陆宗舆,政府拟议宣布取消特别中立区,按照德国租借胶州湾的办法,日军只能驻青岛内,胶济铁路日军撤回,命陆宗舆先行与日方接洽。
  而在此时,占领胶济铁路的日军却以主人自居。11月18日,潍县、昌乐、青州三处车站旁,日军划出大片空地,禁止中国军队进入。事关国家主权,外交总长孙宝琦接到来自山东的报告,马上致函日方,要求日军在未撤之前,不得出铁路以外。
  陆宗舆在日本投石问路,日方置之不理。12月12日,外交次长曹汝霖再电陆宗舆,催办取消特别中立区之事。陆宗舆回电答复,日本朝野正以对华问题起哄,此时提出取消特别中立区,恐怕欲速则不达,建议从缓。
  1915年1月7日,外交部照会英、日两国公使,声明取消特别中立区,在该区域内的军队一律撤退。3天后,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回复外交部,日方不承认取消特别中立区。外交部再行交涉,于1月16日向日方发出第三次照会。
阴谋炮制二十一条,不断增兵武力威逼
  就在外交部为山东问题再三交涉之时,日本政府策划着更大的阴谋。二次出任内阁总理大臣的大隈重信,秘密炮制了以吞并中国为目的一揽子计划——“对华二十一条”。
  1月18日,日驻华公使日置益与参赞小幡酉吉面谒大总统袁世凯,将“二十一条”日文和中文文本递交到袁世凯手中,言称“愿大总统赐以接受,迅速商议解决,并守秘密”。
  “二十一条”全文共5号21项条款,其中第1号便是山东问题。第1号共4款,第一款内容,实质上要求中国政府承认日本接管德国在山东的全部殖民权益,其他三款又恶口大开,企图独占山东全省。第2号和第3号涉及南满、内蒙古、旅顺、大连等问题。第4号、第5号竟然提出,所有中国沿海港湾、岛屿概不租借或让给他国,中国政府聘用日本人为政治、军事、财政等顾问,中日合办警政和兵工厂等等。其实质,是要将中国变成日本独占的附属国。
  他们早已号准了袁世凯的脉。此时袁大总统正在谋划称帝,日置益抛出诱饵:“总统如接受此种要求,日本人民将感觉友好,日本政府从此对袁总统亦能遇事相助。”言外之意,承认“二十一条”,即是日本支持他做皇帝的交换条件。
  这的确是一块烫手的山药。袁世凯读后沉默片刻,回道:“容详细考虑,再由外交部答复”。当晚,他就召集会议商定交涉步骤。日置益急不可耐,连日催促。1月21日,日置益又将条款送外交总长孙宝琦,孙宝琦阅后当即提出意见。袁世凯得知后大为不满,下令免去他外交总长职务,由中华民国首任外交总长、时为总统府高级顾问的陆征祥接任。
  秘密谈判从2月2日开始,至3月16日,举行了11次会议。中方的谈判代表陆征祥、曹汝霖据理力争,多次拒绝日方要求的部分内容;日方百般威逼,步步不让。3月17日,日方首席代表日置益晨练坠马受伤。
  谈判暂停,日本又以武力威胁,向山东、南满增兵。3月18日,日军步兵500多人、炮兵骑兵各一队抵达坊子,又有700多日军到达济南。
  3月23日,谈判在日驻华使馆再开,受伤的日置益躺在床上强行诡辩。至4月17日,共召开了24次谈判会议。4月24日,日方提出24款的最后修正案;5月1日,中方也提出最后修正案,并说明“无可再让之理由”。
  5月7日,日方却又突然发出最后通牒。与此同时,日本政府颁布戒严令,命令驻山东、奉天的日军备战,英美等国也纷纷出面劝诱。5月9日,袁世凯政府全部接受日本最后通牒要求。
改头换面照单接受 一时铸成国家奇耻
  日方提出的“二十一条”,改头换面,变成两个条约和13件换文,总称为《民四条约》或《中日新约》。5月25日,陆征祥满含屈辱和无奈,代表中国政府在条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已经病愈的日置益,签字时一番洋洋得意。
  《民四条约》中,关于山东问题的有1个条约、3件换文,即《关于山东省之条约》和《关于山东事项之换文》、《关于山东开埠事项之换文》、《关于交还胶澳之换文》。对照“二十一条”和《民四条约》,仅从山东问题的文本,可见日本政府的蛮横狡诈与狼子野心。
  “二十一条”第1号第一款,“中国政府允诺,日后日本国政府拟向德国政府协定之所有德国关于山东省依据条约,或其他关系对中国政府享有一切权利利益让与等项处分,概行承认”,几乎原封不动地搬进了《关于山东省之条约》第一条。
  “二十一条”第1号第二款,“中国政府允诺,凡山东省内并其沿海一带土地及各岛屿,无论何项名目,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全部以《关于山东事项之换文》予以确认。
  “二十一条”第1号第三款提出,烟潍铁路由日本建造。在《关于山东省之条约》第三条中改为中国自行建造,但“如德国抛弃烟潍铁路借款权之时,可向日本国资本家商议借款”。
  “二十一条”第1号第四款,“中国政府允诺,为外国人居住贸易起见,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各主要城市作为商埠,其应开地方另行协定”。《关于山东省之条约》第三条中,后句改为“从速自开山东省内合宜地方为商埠”,并在《关于山东开埠事项之换文》中约定,“自开商埠之地点及章程,由中国政府自行拟定,与日本国公使协商后决定之”。
  对于中国提出的无条件归还胶澳一项,仅以《关于交还胶澳之换文》约定,必须达到“胶州湾全部开放为商港”、“在日本国政府指定之地区,设置日本专管租界”等条件,日本方将胶州湾租借归还中国。
  尽管中方在谈判中争取到一些权益,但中国修正案中提出的日本无条件归还胶澳、赔偿战争损失等合理要求,最终化作泡影。笔挥墨落,《民四条约》成为国之大耻。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