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潍坊新闻·社会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女子半年诈骗老友145万元
高速路上追尾,厢货坠桥
“我能自己爬楼梯啦”
2012年09月25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子半年诈骗老友145万元
◎以揽工程、共同投资为名行骗,被抓时已经还上了47万 ◎日前已被公安机关批捕,诈骗所得钱款已用于投资还贷



  为了投资做生意及还银行贷款,奎文区一女子竟然将黑手伸向了有着多年交情的老友,先后以揽工程、共同投资建混凝土厂为名,诈骗了老友145万元。8月14日,奎文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民警将该女子抓捕归案。9月21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被依法逮捕。

为做生意交了20万
  家住高新区府祥街的妇女张某今年51岁,是我市一事业单位的职工。张某工作稳定,勤俭持家的她积攒了不少存款。
  2010年6月,张某八九年未见的老朋友黄某给她打来电话叙旧。黄某告诉她,自己利用塔吊和挖掘机承包工程,挣了很多钱。现在手里还有一个活儿,公路部门当年7月要在寒亭央子修公路,她跟公路部门的一位局长很熟,可以安排一台挖掘机进去修公路,一个月能挣32000元。但手头上暂时没有机器了,没法干。
  张某心想自己可以买台挖掘机承包下这个工程,立即问黄某能不能让她干,黄某答应了。但是黄某提出承包工程之前需预交20万元押金,张某同意了。同年7月7日,张某托朋友给黄某汇去了15万元。另外5万元,张某亲手交给了黄某。此后,张某找人租来了两台挖掘机。
  机器到手后,张某催促黄某开展工程,黄某却以工程时间推迟为由敷衍。同年11月,黄某称公路部门得知机器不是张某本人的,不让她承包了。张某问20万元款项怎么办,黄某表示可以找人退出来,但迟迟没有退还。
百余万元打了水漂
  就在张某给了黄某20万元钱后不久,黄某再次找到张某,称又有一件赚钱的事。她有个朋友需要借100万元投资建混凝土厂,有年息40%的回报,她和张某可以一人出50万元。
  此时的张某还沉浸在承包下挖掘机工程的兴奋中,一口答应了。2010年8月17日和8月30日,她再次托朋友分两次给黄某汇去了50万元。一个月后,黄某称建厂的钱不够,两人需再凑100万元。此时张某的积蓄已所剩无几,但她还是东拼西凑了75万元给黄某。黄某拿到钱之后,张某多次要求去厂里看看,她都找理由推脱了。后来,张某硬拉着黄某要求看看工厂,黄某才带她来到潍安路的一处厂房进去转了一圈。
为投资还贷诈骗老友
  不久,张某见挖掘机修路的事仍没有着落,心生怀疑,要求见建混凝土厂的人,黄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至此,2010年7月至12月份半年的时间内,黄某一共从张某处拿走了145万元。
  转眼到了2010年12月,张某从黄某的一个朋友口中听说,黄某曾欠下很多钱,至今未还。张某担心自己的钱也要不回来,一次次打电话给黄某催促。黄某又称混凝土厂经营很困难,钱暂时挤不出来,要张某再等一段时间。
  2012年3月27日,张某在数次追讨要不到钱的情况下,来到奎文公安分局报了案。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由于黄某十分狡猾,警方数次抓捕无果。这段时间内,由于张某多次索要及迫于公安机关的压力,黄某分两次将47万元钱汇给了张某,而剩下的却没有着落。8月14日,民警依据线索,将黄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黄某家住奎文区东风东街一居民小区,今年41岁,她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供述,她已经将诈骗所得的钱款用于个人做生意投资及还债还贷了。9月21日,经奎文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黄某被奎文警方依法逮捕。    文/图 本报记者 贾慧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