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资讯超市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重点新闻
 
标题导航
饭店弄虚作假最高罚款三万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月将上调
旅客网购火车票后应及时取回票
2012中国(诸城)大舜文化节昨开幕
山东将对流动人口改为居住证管理
山东设立自然科学最高奖鼓励创新
新手初上高速公路严防超速疲劳驾驶
“阳虚”体质者不宜多吃螃蟹
转基因生物已列入出入境携带物检疫
2012年09月2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将对流动人口改为居住证管理



  新华社济南9月28日电 自10月1日起,山东省对流动人口将由以前的暂住证管理改为居住证管理。
  据了解,《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一办法,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区居住3天以上的人员,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拟在居住地居住30天以上的,由当地派出所发放有效期1年或3年的居住证。
  山东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徐曙光说,与暂住证制度相比,居住证制度强化对居住事实的认定,弱化户籍登记的概念,在实现管理的同时,更多是为持证人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防疫、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消除暂住证制度的地域歧视和限制色彩,有利于增强流动人口对居住地的归属感、认同感,有利于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