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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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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器官分配有望全国共享



  据《广州日报》报道 卫生部《中国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日前经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讨论通过,近期印发全国。新规对器官获取组织予以规范,今后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如获得器官,需要由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来分配。
  10月8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副院长、器官移植科首席专家何晓顺教授向记者表示,该办法的出台有助于“将器官分配给最需要的人”,预计异地分配机制最快三年后有望实现。不过,要从源头上实现器官分配的公平、公正与透明,必须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器官捐献的意义,改变移植与捐献“僧多粥少”的现状。
  据何晓顺介绍,我国器官捐献工作自2010年启动至今,实现自愿捐献的例数大幅上升,迄今全国已经有419例。
  “目前,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的分配原则是区域优先和疾病优先。”何晓顺介绍,器官最先分配给器官获取组织办公室(简称OPO)服务范围内的移植中心,也就是说,哪家医院获取了器官,就由这家医院的移植团队优先使用。如果这家医院没有合适的等待者,系统才会按照“先省内、后省外”的原则,把器官分配给其他医院的移植患者。
  根据卫生部的设想,今后OPO取得器官后,将由分配系统决定移植对象,而不是优先供给OPO所在的移植医院。这意味着异地分配器官将更加频繁。“我们估计最快三至五年内会实现。”何晓顺表示,当下最迫切的问题还是器官资源严重紧缺,“在器官缺乏的情况下分配系统能以高效运转。”
  何晓顺强调,只有公众、医务工作者、卫生行政部门都来支持器官捐献和移植,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才能真正高效、公平地运转起来,“把器官给最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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