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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0月12日,山东省招考院发布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网上报名日期为10月10日—31日,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是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据悉,考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考生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等之一者。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日期为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所有考生还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是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记者 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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