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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太光 文学评论家,北京大学文学博士 莫言的代表作《红高粱家族》《天台蒜薹之歌》《檀香刑》等,我很早就读过,并且留下了比较独特的印象。这也很正常,优秀的作家往往源自独特风格的作家,因而给别人留下的印象也比较独特。 如果仅就感受来说的话,我觉得莫言作品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其别样的感觉——高度敏锐,甚至敏锐得有些肆意、有些泛滥的感觉。比如,在其小说《红高粱》中有一个关于活剥人皮的场景描写。关于这个描写,褒扬者有之,贬斥者亦有之。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出发点和落脚点大都在于其过于“鲜活”,过于“生动”,过于肆意,以至于让人读后产生一种非常怪异的心理甚至生理感觉。我记得自己当时读后,确实感觉相当难受,甚至有呕吐的感觉。 一段文学描写能给人留下如此深刻甚至怪异的印象,他又没有看到过这样的场景,就是凭借艺术想象。如果没有高度敏锐的感觉,这想象如何可能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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