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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诸城市工商局辛兴工商所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她从镇上超市购买的暖手宝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破裂,差点烫伤。 辛兴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跟随李女士到销售暖手宝的商店,对商店产品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该商店销售的暖手宝属“三无”产品,存在质量不合格现象。经协商,商店同意赔给李女士一件质量合格的产品,工商所人员对剩余的32件不合格暖手宝进行了收缴。 工商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应购买正规的取暖用品,认真检查产品合格证明等标志,看产品的规格、型号、商标与说明书是否一致,认真检查产品外观装配质量,开关、旋钮是否灵活可靠。留好发票、信誉卡等凭证,若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及时向12315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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