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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类高考考生享特殊待遇 |
达到保送资格的奥赛获奖者如未被保送,高考时可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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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在2013年高考报名中,有12类特殊考生除了走正常的报名程序外,还必须携带能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材料并填表备案,这些考生的特殊身份被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将在高考录取中享受加分、降低投档分数线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记者注意到,达到保送资格的奥赛获奖者如未被保送,可在高考时享受20分的投档照顾。 根据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考照顾录取政策,共有8类考生可以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线10至20分投档的照顾。其中包括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段因见义勇为受到省市级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获省级以上表彰的先进劳模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8类考生还包括以下大赛的获奖者:全国中学生学科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中获奖者。这些学生如未被保送录取,可在参加高考录取时,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考生若同时具备上述几项享受加分和降分照顾条件,只选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投档附加分,不重复计算。 此外,同等条件下,高校还优先录取4类特殊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名单实行三级公示。县招办和中学分别公示本地、本校初审合格的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名单;各市招考办复审后的名单要进行第二次公示;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查后,在省招考院网站公示,信息保留至2013年底。 另外,有五类人员不得进行高考报名。包括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等人员不得报名高考。 (记者 张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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