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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车辆进圣荣广场超半小时就收费,只开收据没发票 ◎相关部门表示物业此举不合理,无正规发票车主可投诉 11月12日,市民冯女士致电本报反映,自己到位于奎文区福寿东街与新华路交叉口附近的圣荣广场小区看望朋友,从小区南门进入时被收了2元钱的“进门费”,而且只给了收据,没有开具正规发票。这费用到底该不该收?有没有获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是否应该开具正规发票?冯女士颇为不解。 事件 进小区门收两元停车费 12日上午,市民冯女士向本报反映,近日她开车到圣荣广场小区去看望一位朋友,在进小区门口时被收取了2元钱的停车费。 冯女士告诉记者,她经营着一家灯饰店,经常往市区各小区送货,从没遇见过进小区还要收费的。“谁家没有个亲戚朋友啊,进去呆了那么一会,还不到一个小时就要收2元钱。钱的事情是小,就是让人非常扫兴。”冯女士说,物业收了钱却只给了一张收据,没有正规发票,这让她尤其不满。 “我就想知道小区的停车费到底该不该收,有没有获得物价局等相关部门的许可,是否应该开具正规的发票?”冯女士对记者说。 记者亲历有收据没发票 12日上午9时许,记者开车来到了圣荣广场小区南门,保安称外来车辆不允许进入小区。记者说,有亲戚住在里面,一会儿就出来。保安表示,进去也行,要先交2元钱的停车费。停车不超过半小时,出来的时候会把2元钱返还。超过半小时,2元钱就不返了。 记者将2元钱交给保安后,换回一张收据,上面写着进入小区的时间,落款是山东齐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5分钟后记者出门时将收据递给了保安,拿回了2元钱停车费。 在小区南门门口,记者看到一辆送装修建材的车辆进入小区时也交了2元钱停车费。保安告诉记者,即使是送建材和家具的车辆进入小区也照常收费,跟普通车辆收费标准相同。 说法 物价局 停车不超过2个小时,不应收费 12日下午2时许,记者拨打了奎文区物价局的电话。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潍价费发9号文的相关规定,除军车、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殊车辆和救灾、残疾人专用车辆外,如经过业主大会的同意,小区物业可以对外来车辆进行收费。在此基础上,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车不超过2个小时,不允许收费,如果停车超过2个小时,可以由业主大会和物业协商出一个价格,收取一定的费用。 “物业公司还需要将收费情况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得到批准后方能收费。另外,收取的这部分费用的具体用途要由物业公司和业主大会进行协商使用。”该工作人员说,记者可以将圣荣广场小区的情况反映给奎文区物价检查所。 奎文区物价检查所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听记者电话后回应,这种情况很难管理。
税务局 车主可索要正规发票维护权益 12日下午2时15分,记者电话咨询了潍坊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可咨询纳税服务热线12366。记者立即拨打了12366,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对外来车辆进行收费,只开收据不开具正规发票的做法确实是错误的。 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说,遇到这种情况,车主可以用两种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种是保管好物业公司开的收据,到税务部门进行投诉;第二种方法是直接到该物业公司所在地索要正规发票,如果物业公司拿不出正规发票,车主可以在现场直接拨打12366进行投诉,会有工作人员在半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对此进行处理。 律师 收费行为应征得业主委员会同意 对此,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王建华律师表示,小区针对外来车辆收费,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物业公司如果要收费,首先是要征得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可以根据业主委员会通过的业主公约来约定如何管理。需要物业公司进行管理的,物业公司应跟业主进行商定后,在小区内开辟收费停车场。 王建华告诉记者,按规定,物业公司应该有营业执照、物价局的收费许可证,还须为车主开具税务局的正规发票。同时,物业公司所收取的这部分费用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外,其余归全体业主所有用于公共支出。具备了这些条件,小区向外来车辆收取物业费才算合情合理合法,否则应算不当行为,车主有权拒绝。 文/图 本报记者 辛成凤 见习记者 赵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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