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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将王某(中)带回中队后再次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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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发现一查,此人不仅酒驾、无证驾驶还遮挡号牌 11月11日晚,青州市22岁的王某与三个朋友在临朐聚会过光棍节,席间喝了不少酒。他12日凌晨1时左右行至青州市范公亭东路与昭德路交叉口东50米处时,困意袭来在路边停车睡着了。王某早上被巡逻交警发现后,经酒精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37mg/100ml,并且涉嫌无证驾驶和遮挡号牌。11月12日,记者从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王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2200元罚款。
酒后路边停车睡着了 12日上午8时30分左右,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范公亭东路与昭德路交叉口东50米处,发现一辆停放在路边的桑塔纳轿车非常可疑,轿车前后号牌用光盘遮挡,并且没有熄火开着大灯。民警上前查看,发现一名小伙子正在驾驶室里睡大觉。 民警将车内这名小伙子喊醒后,在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车证的过程中,闻到此人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民警马上用酒精测试仪对驾驶人进行现场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辆。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讯问,得知这名小伙姓王,通过网上查询发现,王某还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喝了半斤白酒一瓶啤酒 据了解,王某今年22岁,是青州市弥河镇人。11月11日晚9时左右,王某与三个朋友在临朐县一家饭店内聚会,共同庆祝光棍节,席间王某喝了两杯二两半的白酒和一瓶啤酒,然后驾车送朋友们返回青州。 12日凌晨1时左右,当王某驾车行至范公亭东路与昭德路交叉口东50米处时,由于酒意上来他感觉非常疲倦,就在路边停车睡着了,一觉睡到天亮,直到被民警发现。“我当天晚上喝了那么多白酒后,不应该还开车出门送朋友,真是个教训呀,以后坚决不这样做了。”王某回想起酒后开车的情形,至今还有些后怕和后悔。 青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石建东告诉记者,王某涉嫌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遮挡号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王某将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2200元罚款。 石建东副中队长表示,为了保持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常态管理,有效预防因酒后驾驶引发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他们分析了当前“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形势和特点,合理安排勤务,强化对饭店、宾馆、KTV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力度。希望广大司机不要抱着侥幸心理,真正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文/图 本报记者 庞志勇 本报通讯员 南金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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