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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21日,市人防办宣布了近期市人防办为了支持房地产企业发展推出的四项措施,这些措施被誉为“阳光收费”。 四项具体措施是:实行阳光收费,经市政府同意,确定了所有建筑项目一个标准,阳光透明,人防易地建设费固定一个基准线,没有任何的弹性空间和自由裁量度;实行后置收费,参照市政府《关于鼓励重大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实行后置收费的意见》,实行先开工建设,后期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实行分期收费,根据开发企业的资金状况与开发进度,与开发企业签订缴费协议,分期缴费,限期缴清;实行一站式收费,人防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人防窗口办理,实行承诺制,限时办结。 (记者 臧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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