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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卡卡面稍有磨损,公交公司就以损坏为由不予退还押金。”近日,珠海市的黄小姐欲退还此卡押金遭拒,质疑此举系霸王条款。 (11月23日《珠江晚报》) 公交车是重要的公共交通工具,为群众出行提供了很大便利,而推行公交卡,群众坐车能得到更大的方便和实惠,公交公司也能减少工作成本,本是一件好事。但有关单位制定了如此苛刻的退还押金标准,会让人觉得好事变了味道。 倘若因为乘客故意损坏或是使用不当,导致公交卡受损,无法再使用,公交公司不退押金情有可原。可黄小姐这张卡已经用了整整十年了,可谓饱经沧桑,卡面仅是稍有磨损,可以说她对卡已经相当爱惜了,卡也还能正常使用,可依旧退不了押金,就让人难以理解了。为何卡的自然磨损也要由乘客来埋单呢?这不是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又是什么?“卡面起皮”就不退押金,这样的标准是否科学、又是否公平呢?或许有关单位是振振有词,退还押金标准就挂在大厅墙上,乘客既然当初来办卡就意味着接受了这些规定。可就算有言在先,也不能说明是合理的。有关单位在制定标准时是自说自话,并未和乘客进行充分协商。乘客若是不接受,就办不了卡,无奈之下也就只有被迫接受了。而退还标准如果过于苛刻,不仅是霸王条款,还有借机牟利之嫌。 展开来讲,各个公共服务单位本是为群众日常生活提供便利的,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可现在一些公共服务单位却是“霸气十足”,制定的种种条款明显有失公允,诸如滞纳金漫天要价、押金过高且退还苛刻,群众对此颇为不满。 这样的条款不仅违背了为民服务的初衷,还是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对此,职能部门应高度重视,对公共服务单位的霸王条款及时叫停、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并要求这些单位在制定相关条款时不能只考虑自身利益,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并进行充分协商,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更加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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