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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2月2日,记者从城区各大医院了解到,我市每天都有醉酒者住院,轻者伤胃,重则伤身,严重的还会危及到生命,广大市民一定要引以为戒。 12月2日上午,记者在潍坊市市立医院急诊科见到躺在病床上打点滴的李先生,他浑身无力,眼部包有纱布。李先生说,11月30日晚,他和几个朋友搞了个小聚会,几个人越喝越兴奋,不到两个小时,一人一斤白酒就喝完了。本以为自己能骑自行车回家,没想到半路就进了医院。听医护人员说,他是摔倒在路边后昏倒的,眼部出血可能是碰到了自行车把上。 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急诊科护士长牟灵英告诉记者,医院每天晚上都会接收到醉酒者,醉酒状态什么样的都有,有兴奋的,有机理失调的,还有直接昏迷的。在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眼科,过去一周曾住了7名酒后伤及眼睛的市民。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护士告诉记者,酒后伤及眼睛的市民算是科里最多的患者了,面对醉酒的患者,她们有时候很无奈,去包扎伤口对方都不让,只能等酒劲过去后才能包扎。 山东宏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丽丽告诉记者,从民法上讲,劝酒者有附随义务,也就是劝酒者和饮酒人之间形成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相互关照、相互保护的安全注意义务,如果没有履行这种义务,劝酒者就应当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高丽丽说,在社交场合适度地劝酒、敬酒并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在与他人挑起赌酒、斗酒、劝酒等特殊情况下,除了饮酒人自担风险外,劝酒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所以聚会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在饮酒前最好先问清对方的身体状况、是否开车、酒量如何、身体有没有特殊病症、对酒精是否过敏等问题,千万不要贪图一时痛快而引发严重的后果。 (记者 曾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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