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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胜
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近日表示,广东正在粤北和珠三角地区各选择一个县和一个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并在一定范围公示的试点工作。他称2014年前完成试点,并将逐步推开。近期,广东官员频频被曝房产和财产数额。 (本报今日A23版) 初闻广东选择县和区作为开展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公示的试点,人们很自然地会联想到先前那些曾经“昙花一现”的类似“试点”,担心会不会重蹈“热热闹闹开锣,悄无声息落幕”的覆辙。 但笔者以为,此“公开”非彼“公开”,此“试点”也势必有异于彼“试点”。其主要区别在于:先前的“试点”多为地方领导自发倡导的公示尝试,并非有组织、有部署、有指导、有总结的正规性举动,因此极易导致自生自灭的结局。而此次由广东省纪委牵头组织,有省市两级预防腐败局对相关制度进行改革与创新的措施跟进,并承诺2014年前完成试点。这种有组织地试点官员财产公示,在力促“干部清正”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广东敢为天下先的探索精神值得叫好。 更令人振奋的是,广东此次试点官员财产公示有着天时地利的社会环境。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传达出的反腐决心与意志,正在引领新一轮的反腐浪潮;近期多起地方政府“提速治腐”的现实案例,让人们见证了政府坚定反腐的肃贪成效;在中纪委组织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座谈会上,专家学者们热议官员财产公示,更集中反映了民众呼声;而“表哥”“房叔”“房婶”“房爷”的不断涌现,也在倒逼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付诸实践。种种迹象表明,官员财产公示乃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时不我待。只要广东省坚定不移、周密部署、精心运作,此次试点的探索效果值得期待。 当然,此前新疆阿勒泰、四川高县、湖南浏阳等地区的财产公示多数已偃旗息鼓,他们在尝试公开中的波折与教训,更应成为广东省此次公示试点的前车之鉴。如何避免重蹈虎头蛇尾的覆辙,成为人们关注与忧虑的焦点。 确保试点工作卓有成效,须从法理、情理和官德等多个层面,消除官员对公示的心理壁垒,周密科学地拟定公示工作方案,并搞好对公示试点的指导与监督,努力做好对公示结果的运用和对公示实践的经验总结,力避虎头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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