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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异地高考”政策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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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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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异地高考”政策出炉
2014年开始,异地考生须具备我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



  本报讯 备受关注的山东“异地高考”终于有了最新消息。12月7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通知,从2014年起,凡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据悉,目前全省高中阶段2011级在籍的外省学生有1.5万人,2014年在我省参加高考的外地考生不会超过1.5万人。
  据悉,我省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以下称“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中,从2014年起,凡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均可在我省就地(所就学的高中段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的录取政策。
  《意见》要求各市、各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综合考虑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制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段学校升学考试的具体政策,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人口流入较多的市、县要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因素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各地要进一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非本地户籍人口变动和随迁子女就学等情况,人口流入较多的市、县要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因素抓紧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制度。对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净流入数量较大的市、县,要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划教育资源配备,完善教育教学设施,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育经费投入,适当增加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对不符合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确保考生能够回流出地参加升学考试。各地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严格规范、公开透明地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学生处测算,山东高中阶段2011级在籍的外省生源一共有1.5万人左右,2014年,最多会有1.5万名外省户籍的学生在山东省参加高考。这些学生在全省各市分布不平衡,济南和青岛是最为集中的两个城市。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宋承祥表示,山东最早考虑推出异地高考政策,主要是认为百姓有需求,同时又有可行性,外地随迁的孩子在山东学习,因为户籍不在山东就要回去高考,而山东最早进行课程改革又实行高考自主命题,学生回去高考,学的东西、考的东西都不一样,这对他们不公平,毕竟他们的父母也对山东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宋承祥表示,开放异地高考,让在山东的外地学生接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待遇,有同等的机会,这是更大范围、更大意义上的公平。
  山东高考竞争原本就非常激烈,以2012年为例,全省共有49万考生参考,如果增加1.5万外地考生,增幅为3%,势必会加剧录取的竞争。宋承祥认为,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开放异地高考,对山东当地的考生来说,目前可能会增加一些竞争,但是,山东的基础教育质量较高,将来开放异地高考如果变成一项国家政策,山东的考生也可以到外地参加高考,这是另一种利好。同时,对于教育相对不发达地区,外来的优秀生源,将会对当地的教育起到促进作用。     (记者 张蓓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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