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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教授,您是茅台喝多了吧
学生起诉学校不是个坏现象
胸透有何危害应向患者讲透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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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起诉学校不是个坏现象



  □张剑 

  12月12日,中国政法大学78位法律硕士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称2010级学生的新生奖学金是9000元,2011级学生却只有2000元,学生要求校方补发之前的奖学金。校方称,奖学金降低是由于教育部拨款取消,但尊重学生起诉权。  (12月13日《京华时报》)
  说实话,作为高校研究生,这么大费周章地通过法律途径去争取奖学金,怎么看都觉得“不靠谱”。毕竟,奖学金只是作为鼓励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的辅助手段,它并不是高校研究生应该穷尽一切去追逐的物质砝码。但是,热闹喧嚣的背后,是更为真实的利益诉求。据参与起诉的学生讲,他们起诉的目的并非是冲着高额的奖学金而去,而是要政法大学拿出教育部取消拨款的证明,也希望通过这一行为为高校财政公开贡献力量。
  在惰性已成一种氛围的高校校园,他们这种严谨、较真的行为,既是一种稀缺的资源,又是打破高校“傲慢”姿态的重要手段。长久以来,学生不敢表达自己观点,不敢对一些“错误事实”说不的情形已成为高校的普遍现象。这般氛围下,高校学生逐渐变成了各项各章制度、各个奖惩条例的“迎合者”,部分学生为了一己私利,甚至不惜降低人格、放下尊严,去为那些错误的制度,不合理的规章“保驾护航”。
  丧失了说“不”的意识,学生都成了“听话”的孩子。只是在这样的培养环境里,学生应该具有的公民意识与权利意识,大学应该承接的批判思想与创新动力都被禁锢在“听话”的语境中,大学如同一潭死水,大学精神没有半点活力。
  而政法大学学生们这些“出乎意料”的起诉行为,似乎给我们了上了一堂“权益觉醒课”,使我们看到,原来,权益可以这样来表达,理性说“不”也还有更多的方式。
  学生们的这种力量或是来自奖学金的刺激,但更大程度上,它更是高校学生勇敢说“不”的具体体现。这种外化于奖学金多寡之争的表达模式,却以更加内涵的行动推动着高校学生权利意识觉醒、进步。
  我们乐见政法大学学生们的这一“偏激”行为,这种以一己之力推动并打破高校“一团和气”的做法,其背后透露出来的权利意识觉醒、高校学生敢于较真的尝试,正是现在高校缺乏并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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