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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工作人员展示统一的校车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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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标牌不得提供校车服务,随后开展整顿 ◎配备新型校车1767辆,率先在全省实现全覆盖 为进一步保障在用校车安全,提高校车服务质量,清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发放校车标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对符合要求的接送学生车辆发放校车标牌,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不得提供校车服务。截止到11月底,全市共投资3亿多元,配备新型安全校车1767辆,14多万学生乘坐安全校车上下学,在全省率先实现安全校车全覆盖。
校车有了统一的标牌 12月13日,在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各个县市区的工作人员正在排队认领统一的校车标牌。一套标牌由一大一小两张标牌组成,小的30乘以30厘米,贴在校车前挡风玻璃右下角,大的40乘以40厘米,贴在校车后风窗玻璃适当位置。校车标牌为黄色底,上面是两个学生样子的白色剪影,下面印有“校车”字样。 “小标牌背面有校车详细的信息”,车辆管理科范科长一边说,一边将前侧标牌翻过来,记者看到反面不仅印有号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牌单位、有效期,还印有行驶路线、停靠站点和开行时间等,校车必须按规定路线接送学生,不允许进行线外经营。 全市在用校车标牌申领发放工作将于12月31日前完成。根据规定,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不得提供校车服务。“有这个车标牌的就是政府部门许可的合法校车,没有的就是黑校车。”范科长介绍,统一校车标牌可以帮助家长们更好地认清自己孩子乘坐的校车是否为正规校车,同时,还方便相关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校车安全运营。 申请车辆要经“体检” 据悉,我市校车服务者除了学校外,还有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和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此次发放校车标牌范围,包括上述所有单位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符合条件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经申请批准后,发放校车标牌。 “申领校车标牌有着严格的程序,每辆校车都要进行全身体检。”市教育局安全科负责人介绍,校车经过全身体检后,再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填写《校车标牌申领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向县市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校车标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收到《潍坊市校车使用许可申请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核发校车标牌。 将开展校车集中整顿 根据要求,校车标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与校车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一致,但不得超过校车使用许可有效期。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校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拆除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消除校车外观标识,并将校车标牌交回核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校车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或者车辆、所有人、驾驶人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领校车标牌。 市教育局安全科负责人介绍,在用校车标牌发放工作完毕后,公安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将联合开展校车集中整顿行动,并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校车安全管理档案。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不按规定使用校车标牌等行为严格依法处罚。 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 “多形式配备新型安全校车1500辆,基本实现全覆盖”列为201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10件民生实事之一后,我市全力推进新型安全校车配备工作,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逐一落实各县市区配备任务。同时,市教育局将“启动校车安全工程,确保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列为2012年1号重点工程,建立专门团队,拨付专项资金,协调推进各县市区新型校车配备及管理工作。 截止到11月底,全市共投资3亿多元,配备新型安全校车1767辆,超额完成既定工作目标,14多万学生乘坐安全校车上下学,基本满足了学生乘坐安全校车上下学的需求,在全省率先实现安全校车全覆盖。 文/图 本报记者 张蓓 本报通讯员李刚 李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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