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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银行广大结算客户: 为保障存款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资金安全,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我行将对相关账户进行集中清理,现公告如下: 一、截止2012年12月15日,对于已超过1年未与我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结算账户且未欠我行债务的,请尽快携带个人有效证件(个人户)或经过年检的开户资料(对公户)到我行重新启用账户。对于不再使用的账户,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我行办理账户撤销手续,逾期未销户的,我行将视同你单位或个人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二、单位账户被列入我行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如需结清余款或在其他银行办理开销户业务,必须先到我行补办销户手续。 三、个人账户被列入我行久悬未取专户管理的,如需支取余款,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先到我行补办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潍坊银行 201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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