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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12月14日,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获悉,曾在央视春晚和冯巩合作演小品的演员杨松,因诈骗百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此前,杨松曾以帮助他人进电影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为名收取被害人100余万元“疏通费”。 去年,网上出现“杨松诈骗潜逃”的帖子。经大兴警方核实,李女士女儿去年报考北京电影学院通过了初试和复试,为了女儿能最终录取,她通过朋友找到杨松。杨松表示,只要李女士付给30万元“活动经费”,就可让她的女儿顺利进入北京电影学院。此后,李女士向杨松的账户打入30万元。但直至开学,女儿都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杨松也不见了。李女士报案。去年3月杨松自称能帮温先生的女儿上解放军艺术学院,为此温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给他70万元。眼看录取时间临近,再给杨松打电话便无人接听。 目前,经法院审理,杨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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