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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昌邑市发生一起网络信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以在网上开通的虚假信贷公司为名,以贷款无抵押、无担保、当天放贷为诱饵,以放贷必须预付利息、还款能力保障金等为手段,诱导受害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实施诈骗。徐某就因轻信对方谎言,被骗6600元。 12月12日,徐某到昌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自己通过网络贷款时被人诈骗。民警了解得知,徐某此前准备做点小生意,由于没有资格到银行贷款,12月初,徐某通过百度搜索到上海黄浦豫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可办理无抵押贷款,他便通过网络上所留的QQ号咨询了有关的贷款事宜。随后,徐某接到一个操普通话的女性的电话,她自称姓孙,是这家贷款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经查询徐某符合贷款条件,并传真了一份贷款合同,要求徐某填写完整后,按照合同上的银行账号汇600元的保证金。徐某填写完个人资料传真回去,并向指定的银行账号汇去了保证金。随后,孙某又为徐某推荐了一家担保公司,第二天,徐某又接到自称是上海中汇融资担保公司的电话,说可以为徐某担保。徐某又分两次给这家担保公司汇去了6000元担保金,但并没按合同规定收到贷款和保障金共24000元。等徐某再和孙某等联系时,电话已经无人接听,徐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 网络诈骗作为非接触式犯罪,警方现场防控的能力薄弱,迫切需要广大网民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为此,昌邑警方总结了几种常见网络诈骗手段:制作虚假购物网站,以低价招揽生意,要求先付款后发货;仿冒航空公司网站,发布虚假机票打折信息,利用电话诱骗订票者汇款;低价销售游戏装备,要求直接汇款而不使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盗取网友QQ号,并利用他人身份在QQ群中索要钱财;向QQ用户、淘宝用户、电子信箱发布虚假中奖信息,再以“中奖缴税”等借口诈骗;网上兜售手机监听器、考题答案等行骗;假冒知名金融机构网站,以“代客炒股”等骗取网民投资;仿冒银行或电子商务网站的网页,误导网民进入,窃取银行账户和密码等。(记者 张少华 通讯员 张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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