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版:车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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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政将改变用车生活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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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规处罚更严 汽车召回终于出台
2013年新政将改变用车生活



  回首2012年,年初国家出台的汽车新政已经走过了一年的光阴,新车船税、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国家标准、购置税不需再过户等政策实实在在的影响着我们的用车生活。即将到来的2013年,有哪些新政将会在1月1日生效,这些新政又会给广大车主带来怎样的改变,本期《车行天下》与您一同关注。
新交规出台处罚更严格
  要说2013年与汽车生活最息息相关的新政,最受关注的无疑是新交规将于2013年起开始实施。今年10月公安部发布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下文简称新交规),加强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并改进了驾考制度,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为严格限制有严重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人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新交规明确,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申请;记满12分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针对近年来暴露出的吸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证或者驾驶机动车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此外,新规定对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确保更多小汽车驾驶人考试合格后能够独立驾车上路,提高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对复杂条件的能力。同时,对于一些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比如将未悬挂或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记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新交规无疑是对交通违规违法者的一声警钟、一记重拳。驾照的考取虽然比以前变难了,不过实用性却大大增加,拿到驾照的新手可以很快地适应真实的道路交通。同时,新交规的出台将会规范不少司机的驾车行为,对于路面交通的改善会有明显的作用。相信新交规实施以后驾驶员的整体素质会有一个明显的提升,也会让大家出行时能够拥有一个更加畅通的道路和更安全的出行环境。

汽车召回升至法规层面
  10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汽车召回管理由部门规章提升至法规层面,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政规定,生产者或经营者出现“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相对于之前实施的召回管理规定,此次通过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力度空前的处罚规定。新政规定,如果生产者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未发布召回信息的,或者拒不召回的;未按照规定方式消除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的,以及经营者未停止销售、租赁或者使用缺陷汽车产品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从罚金一项来看,如果按照10%比例进行罚款,1000台价值10万元的缺陷车辆将被处以高达1000万元的罚金。而如果数量超过1万台,则罚金会上亿元。
  早在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就已实行,截至2011年年底,共实施召回419次,累计召回缺陷汽车产品621.1万辆。但由于国家现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处罚过低(最高为3万元罚款),威慑力明显不足,影响召回制度的有效实施。部分车企存在隐瞒汽车产品缺陷、不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业内人士认为,新政实施后,可有效促使生产者履行缺陷汽车产品的召回责任,避免一些跨国公司的国内外“双重标准”,同时也会促使自主品牌生产厂家提升产品品质增加主动召回的频率。      本报记者 秦国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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