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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新政策,美术类变严了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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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新政策,美术类变严了



◎我省发布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 ◎美术类校考成绩只用于本校,今年我市仍是艺考考点
  12月26日,我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发布。省内美术统考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省外艺术类校考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至3月6日。和去年不同的是,今年非美术类考生填报院校专业范围变广,非美术类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他院校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而美术类专业成绩认定范围则变窄,往年美术类校考成绩用于本校或承认其他校考成绩的院校,今年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另外,从2014年起,我省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
校考成绩只用于本校
  2013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全省统一专业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19日。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情况划定美术类专业考试本、专科合格分数线。
  此次省统考成绩适用于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也适用。另外,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须取得省内统考合格证。否则,即使参加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成绩。按规定,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
  往年校考成绩用于本校或承认其他校考成绩的院校。而今年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
 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情况
仍执行现行专业目录
  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3年我省继续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每个院校只能选择上述1个统设考点安排1次专业考试。各校考招生院校在考试及评卷结束后,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合格证。各学校要在合格证中注明考生专业成绩和排名,并于2013年4月30日前发送至考生,同时通过本校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3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省自2014年开始将陆续实施非美术类专业统考。
  各有关高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在山东招生仍执行教育部2012年前审核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自2014年起我省执行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新艺术类专业目录。《现代教育·2013年艺术、体育类高考专业测试指导专刊》将公布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及省内院校、在我省统设考点进行专业考试的省外院校的考试信息。不在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考生可通过学校网站或电话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
◎考风考纪
作弊将记入诚信档案
  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12年11月8日-15日已进行夏季高考网上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发给《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山东籍考生无论参加省内还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须出示《报考证》和身份证,美术类考生还须出示专业统考合格证,考点或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取消其2013年的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考生号为14位,是我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招生院校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必须准确无误地使用该代号。
◎新闻延伸
今年非美术类考生 院校选择范围增大
  2013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分为艺术文、艺术理两类。科类代码为艺术文3,艺术理7,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文理类志愿(只能选一类)。
  艺术本科志愿设艺术本科提前批、艺术本科一批。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包括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211工程院校、部属院校和经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调剂选项。艺术本科一批院校为艺术本科提前批院校以外的本科院校,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
  今年艺术本科志愿的填报,有所变化。非美术类考生去年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而今年既可填报取得校考合格证的院校的专业,也可填报认可其它院校专业成绩的院校的专业(必须与取得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相同)。
  艺术高职(专科)批设一志愿和2次征集志愿,考生填报艺术高职(专科)志愿时,美术类考生可以填报除中央美术学院动画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人物形象设计专业之外在我省招生的任何院校美术类专业。非美术类考生,填报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非美术类专业、天津艺术职业学院的表演艺术专业、部分院校的空中乘务专业和航空服务专业、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等经批准进行了专业考试的特殊专业,必须取得招生院校的校考合格证。  本报记者 张蓓 刘燕
  统考时间:2013年1月19日
  考试科目:造型基础 色彩基础
  考场安排: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随机编排
  合格证发放:省招考院向各市招考办发放合格证,最后由各县(市、区)招考办于2013年1月31日前将合格证发至考生本人。
  成绩适用范围: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也适用。
  今年变化: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考试时间:2013年2月20日至3月6日
  专业类别: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舞蹈类、摄影类、播音主持类、文学编导管理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空乘类、其它类
  考点安排: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3年我省继续在济南、青岛、淄博、潍坊设立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点。非美术类本科专业考试2013年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专业目录:仍执行教育部2012年前审核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目录,自2014年起我省执行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新的艺术类专业目录。
  高校及专业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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