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潍坊新闻·城事
  3上一版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新闻评论

第03版
潍坊新闻·关注
 
标题导航
我市中小学敲定寒假时间
昌邑城区41605户居民用上管道燃气
2012年12月2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中小学敲定寒假时间



◎小学初中腊月十七、高中腊月二十四开始,正月十六开学 ◎元旦假期为2013年1月1日至3日,五所中学假期调整
  12月27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3年全市中小学假期时间安排已排定。小学、初中寒假时间为4周,假期从2013年1月28日(腊月十七)至2月24日(正月十五),2月25日(正月十六)开学。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从2月4日(腊月二十四)至2月24日(正月十五),2月25日(正月十六)开学。市教育局还就学生寒假期间作业安排等作出要求,并加大督查力度。

五中学元旦假期调整
  2013年,我市中小学公共节假日安排原则上按《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执行。2013年1月1日至3日为元旦放假时间,1月5日(周六)和1月6日(周日)上课。另外,寄宿制学校也可按下列安排调休: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5天。12月29日(周六)、30日(周日)、2013年1月5日(周六)、6日(周日)上课。
  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定于1月5日和6日举行,记者从潍坊一中、潍坊中学、潍坊七中、新华中学、育才学校5所研究生考试考点学校了解到,5所学校的元旦假期调整为12月29日(周六)、30日(周日)照常上课,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2日连放三天,1月3日、4日正常上课,1月5日、6日再放假休息。
寒假放到正月十五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4周,暑假时间为8周;普通高中学校寒假时间为3周,暑假时间为7周。
  今年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13年1月28日(腊月十七)至2月24日(正月十五),2月25日(正月十六)开学。和去年相比,今年寒假放假和返校时间都提前了近一周。
  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和去年一样,仍是3周。放假时间从2月4日(腊月二十四)至2月24日(正月十五),2月25日(正月十六)开学。
  此外,2013年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也已排定。义务教育学校从2013年7月6日至9月1日放假,9月2日开学,可提前安排一天时间报到。普通高中学校假期为2013年7月11日至8月31日;9月1日报到,9月2日开学。
  按照市教育局规定,寒暑假期不包括学校集体组织的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时间。中学新生军训应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具体军训时间初一新生不得超过7天,高一新生为7至14天。学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体组织学生军训。每年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而耽误的学生正常上课时间,全市统一按照对等时间进行调整。
假期作业布置有规定
  为保证学生们过个健康、安全、丰富多彩的寒假,市教育局从学生安全、假期作业等方面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要求。假期作业以全省统一建设使用的《寒暑假生活指导》。除此以外,不得再布置学科知识复习巩固类书面作业,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作业,确保学生有充足时间用于社会实践和自主安排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立足于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提供系统、科学的假期生活指导。寒暑假期间,要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引导中小学生开展社区服务和志愿者活动。要结合朝阳读书计划,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假期上网的教育管理,使学生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学校要积极协调区域内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及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体育馆等公共资源。
  各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各类传统节日的教育资源,不断创新传统节日的教育形式和载体,积极开展“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的传统文化教育,增强学生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深入开展“学子企业行”活动。
寒假期间大力督查
  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寒暑假期及公共假期时间安排,不得随意变更。除寒暑假期和公共假期外,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应充分保证学生的学习时间,不得随意停课或放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停课时,要报有关部门批准。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合理安排好学校校历,确保学生能够双周回家一次。
  严禁假期组织集体上课和统一安排自习。任何县市区、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在假期中以领取考试成绩单为名通知学生到校,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加大随机督查力度,对假期违规办学的学校,一经查实,是市级规范化学校的,一律撤销其称号,并按有关程序责令主管部门撤销学校校长职务。
  各学校和教师要严格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师德零投诉前置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所属中小学校认真执行假期有关办学规定。市教育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8791010,8096359;举报信箱:wfwgjb@126.com。  本报记者 张蓓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05024601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