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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张某接受警方讯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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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站街勾引“客人”,肮脏交易期间同伙盗窃嫖客钱财 ◎四人团伙作案40余起盗得20余万元,日前被警方抓获
美貌女子路边负责引诱“客人”,等“客人”上钩后,女子的同伙伺机盗窃“客人”财物。2012年12月28日,寿光警方将这一卖淫盗窃团伙彻底捣毁,四名犯罪成员悉数落网。1月4日记者获悉,据警方初步统计,不到半年时间,四名犯罪嫌疑人连续作案40余起,偷盗现金20余万元。
嫖完娼,万元现金没了 今年36岁的刘某是黑龙江人,在寿光做生意,妻子和孩子在老家,常年在外地的刘某难免寂寞难耐。去年10月初的一天晚上,刘某歇班,与朋友喝完酒已是次日凌晨4时许。刘某独自一人在返回寿光城区西关某村的租住处时,发现一名年轻女子站在路边的一棵大柳树下,路边微弱的灯光显得女子格外好看,刘某借着酒劲便走了过去。“是不是做服务的?多少钱?”刘某问道。“50元一次。”女子回答得非常干脆。 谈好价格,刘某便跟着这名女子来到附近的一个出租房内。“来客人了,我先去忙了。”女子刚进出租房,便打了一个电话,说完便挂了。“赶紧脱衣服啊,还愣在那干嘛?”女子的迫不及待,令刘某有些意外。刘某刚脱下衣服后,女子便将其衣物接了过来,放到了床南侧的一张椅子上。女子随后将房间的音响打开,将声音调得很大,就连大声说话都几乎听不清。 此时,刘某并没有意识到,一个黑影正悄悄开门而入,在他的衣服上摸索了一会后,掏出一个钱包后偷偷离开了。 “都超时间了,还没好?”刘某与女子在房间内过了大约10多分钟,房外一名男子便朝屋内大声喊道。“正在穿衣服呢。”女子回应后,便催着刘某赶紧穿衣服走人。然而,就当刘某穿好衣服准备付钱时,发现自己上衣口袋里的装有一万多元现金的钱包不见了。 起争执,要钱反被砍伤 “你不能走,我的钱怎么不见了。”看到女子想要离开,刘某一把抓住了她的手。“我进屋里的时候,钱还在口袋里,肯定是你捣的鬼。”刘某情急之下,与女子争执起来。就在此时,外面喊话的男子冲了进来,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钱肯定是你们偷的,赶紧拿出来还给我,否则我就报警了。”刘某激动地威胁对方。“想闹事,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双方争执不下,男子打电话喊来了另一名男子。不到一分钟时间,另一名男子则拿着一把砍刀冲进了出租房。来人二话没说,一脚便将刘某踹翻在地。随后,对方用刀背狠狠地敲打刘某的头部。万元现金被盗,刘某哪肯罢手,死死抓住女子的手不放。 “你给我放手,否则我砍死你。”持刀男子发出了狠话,说完便持刀向刘某砍去。刘某为“保命”,拉着女子的胳膊去挡对方的刀。只听一声尖叫声,女子的手被砍伤。见女子受伤,两名男子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怒火,对刘某一顿拳脚相加。期间,持刀男子还持刀砍向刘某的手腕。剧痛之下,刘某放开了女子的手。其中一名男子见状,拉着女子的手便朝出租房外跑去。刘某强忍住疼痛,欲从地上爬起来追赶对方。 “给我老实在那呆着。”另一名持刀男子拿着砍刀一边威胁刘某,一边跑出了出租房。刘某追出去时,三人已乘坐一辆轿车仓皇逃走。 受伤的刘某到附近的医院进行了包扎。思虑再三之后,他拨打了报警电话。 齐落网,已作案40余起 接到报警后,寿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民警立即找到刘某,详细询问了他的遭遇。经过分析案情及摸排侦查,民警发现这是一个组织卖淫、盗窃的犯罪团伙。2012年12月28日,寿光警方经过细致的工作,将这一团伙的四名成员全部抓获。 经审讯,四人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这一犯罪团伙由三名男子和一名女子组成。女子以其美貌负责到街上招揽“客人”,之后团伙其他成员趁机盗窃“客人”的钱财。该团伙成员张某供述,四人在作案前,先由女子李某负责在外面拉客,谈好价格后,领着“客人”进入事先准备好的那间出租房。进入房内,李某首先打个电话,这是他们的暗号,意思是她已经领着“客人”进入出租房了,让另外三人准备偷钱等工作。 对于这种盗窃方式,张某交代,因为“客人”与李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报警,同样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客人”一般不敢报警。此外,四人在实施作案时,还有专人负责在所辖派出所蹲哨,一旦有警车出动,会立即停止交易。 在案发当天,李某一共接待了6个客人。将音响声音调大,目的是方便另外几人实施盗窃。期间,李某还负责抱住“客人”的头,以免在同伙盗窃时被对方发现。 据警方初步统计,该团伙在短短不足半年时间,连续作案40余起,偷盗现金高达20余万元。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受害人均是在嫖娼过程中遭遇盗窃,基本不敢报警,这令这一犯罪团伙更加猖狂地作案。 1月4日,记者从寿光警方获悉,所有涉案人员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文/图 本报记者 张少华 实习生 张静 本报通讯员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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