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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农民工讨回15万工资
2013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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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名农民工讨回15万工资
  多名农民工在奎文区清欠办等待结果。



◎春节临近,农民工纷纷求助清欠办追讨欠薪 ◎对恶意欠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太谢谢你们了!拿到钱我们今天就买车票回家过年!”1月7日,来自菏泽市的20名农民工在潍城区清欠办协调下拿到了拖欠已久的15万元工钱。春节临近,市建设局表示已就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展开排查,同时对恶意欠薪行为责令整改,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资质、资格限制。

年关临近又迎讨薪高峰
  年关临近,农民工工资拖欠解决问题又被提上日程。1月7日上午,记者在奎文区清欠办看到,来自我市及省内其他地市和邻近省份的10多名农民工聚在门口,表情急切。
  记者进入办公室看到,3名工作人员正紧张忙碌着,他们一边打电话,一边用笔不停地记录,还不时扭头与等在旁边的农民工进行交流。据清欠办史姓负责人介绍,这10多名农民工只是当天前来请求帮忙讨薪的一部分。他们经初步了解得知,开发商共拖欠了农民工上百万元工钱,这种情况是开发商资金不到位造成的。经协调,开发商已同意先支付一部分。
  该负责人还说,春节将至,农民工讨薪也进入高峰期,现在每天至少有10多人次前来请求帮忙讨薪。对于拖欠工资的支付问题,他提醒广大农民工,到工地打工一定要和企业法人签订劳动合同。“许多农民工到城里从事的是高风险工作,一旦发生意外,没有保障是绝对不行的。”他说,农民工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但追讨欠薪时不要搞过激行为,到政府部门投诉举报时,要携带相关证据,如考勤表、法人代表开具的欠条等,这样可以避免许多纠纷。
15万拖欠工资一天追回
  记者了解到,潍城区清欠办的情况也是如此。当天,记者亲眼目睹了20名来自菏泽的农民工拿到15万元拖欠工资的经过。其中一名农民工告诉记者,他们在潍城区一个工地上从事基建工作,辛辛苦苦工作一年,仅领到了上半年的部分工资。前些天工地停工后,他们找开发商催要剩余款项,对方总是含糊其辞。由于他们都是外地人,工地停工后都着急回家,无奈之下只好向潍城区清欠办求助。
  潍城区清欠办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了解到这些农民工的实际困难后,主动联系工地的开发商、建筑方并进行协调,在仔细核对账目后,开发商同意优先支付没有异议的拖欠工资。
  谈及今年的清欠形势,奎文区清欠办史姓负责人无奈地说,近期,受信贷收缩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等因素的影响,部分建设项目出现资金短缺的问题,致使清欠工作面临的形势异常严峻,部分实力差的开发商在资金链方面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致使资金投入不到位,难免会出现工资拖欠问题。
恶意欠薪将被严肃处理
  奎文区清欠办史姓负责人说,今年农民工讨薪工作与往年相比,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出现了恶意欠薪和受包工头挑唆讨薪的情况。前几天,十几名农民工来到清欠办,说开发商拖欠着他们近20万元工程款,包工头没有钱垫付,让农民工来清欠办请求帮忙讨要。结果,他们调查发现,开发商早已把工程款支付给包工头,是包工头故意不付给农民工工资。得知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找到了包工头,通过政策讲解,包工头付清了农民工的工资。
  此外,记者从市建设局了解到,目前,排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已经开始,凡是没有缴纳工资保证金的,责令立即补缴。同时,要求春节前各级清欠机构要加强值班,确保对外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对来人、来电的投诉举报,要热情接待、认真受理、及时查处。凡是拖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要立即协调拖欠单位还款。
  对有拖欠行为,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久拖不决的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工程,同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对发生拖欠工程款和劳务工资行为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因解决不力、措施不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通报批评,记录企业不良行为,予以考核扣分。情节严重的要暂停招投标资格,并予以资质、资格限制,如系外地进潍的企业,清出潍坊建筑市场。
  文/图 本报记者 曾庆建 本报见习记者 戴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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