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擒贼受伤小伙受到公安部关注 |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王会斌事迹 ◎不少市民去医院看望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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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发布王会斌的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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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报以《连中四刀,猛小伙摁住窃贼》、《儿子受伤,妈妈两天没合眼》为题,连续报道了高新区清池街道宝通街社区丁家村23岁小伙子王会斌遇到小偷逃跑,徒手与小偷搏斗,被砍四刀后仍拼命摁住小偷一事,引起强烈反响,1月1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在微博上发布了王会斌的事迹,不少人向他竖起大拇指。记者联系市政法委了解到,王会斌本人或者近亲属可向案发地所在的高新区政法委提出见义勇为申请。 网友 应该让榜样得到物质精神双奖励 本报在微博上发布了王会斌到社区诊所看病时恰巧遇到小偷逃跑并赤手与小偷搏斗受伤的消息后,该消息迅速被网友评论和转发,引起了社会关注。 11日上午,关注到王会斌的事迹后,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官方微博“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也对这消息进行了发布,很快就引来网友大量转发和评论。其中既有普通的网友,也有不少是认证用户的公安部门及民警个人微博,他们无一例外地对王会斌竖起了大拇指。 网友“让自由做主”表示:“政府一定要加大见义勇为者的奖励力度,让这个社会的正气得到最高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网友“韩S帅”也说:“早日康复,潍坊人的骄傲。” 公安部门认证用户“卢氏公安孟宪光”表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人人都见义勇为,世界将变成美好人间。” 市政法委 应属于见义勇为,可提出申请 11日,记者从市政法委指导科科长王鹏那里了解到,2012年我省出台了《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其中对见义勇为的认定及奖励和保护进行了明文规定。记者查询了解到,见义勇为是指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的人员,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符合上条规定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一)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二)同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三)在发生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时,救人、抢险、救灾的;(四)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其他行为。 王鹏说,根据记者的讲述,王会斌的行为应该属于第二种。可以由王会斌本人或者其父母等近亲属,向他实施见义勇为的发生地县级相关单位申请见义勇为,也就是向他所在的高新区政法委提出申请。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举荐确认见义勇为应当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两年。 对于对王会斌的见义勇为行为如何奖励,王鹏说,具体情况应以高新区的规定来执行。如果事迹突出,经上报后可以由县级以上相关单位给予奖励。 之后,记者又联系到了高新区政法委,政法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听说有这么个事,但因为之前还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还需要请示领导之后再做出答复。 王会斌父亲 感谢来看望和提供帮助的好心人 本报对王会斌事迹的连续报道,也在众多市民中引起了反响。1月10日,奎文区出租车和谐车队的队员来到高新区人民医院看望王会斌,并给他送来了2000元爱心款。 11日,王会斌的父亲王福堂告诉记者,11日当天又有多位热心市民前往医院看望儿子,他想借助《潍坊晚报》对这些好心人表示感谢。“这两天很多好心人跑到医院来看望我儿子,给他鼓励和支持,也帮助了我们这个困难的家,让王会斌得到了最温馨的关怀,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王福堂说,他觉得儿子的做法是正确的。 采访中,与王会斌同病房的李女士告诉记者,9日晚上,王会斌的母亲一夜没睡,等王会斌睡着了,她才用毛巾一点一点地给儿子擦受伤的血迹,一边擦一边掉眼泪,大家看着心里都很难受。 文/图 本报记者 周晓晴 花凯 韩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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